真正的寬恕,是放過「自己」,而不是放過「對方」!美國史丹佛大學的「寬恕計畫」
時常練習「寬恕」的4種技巧,9個步驟及避開4種會阻礙「寬恕」的心態,就能建立起「寬恕肌肉」。
一、「寬恕」目的是要放過自己,但不等於要放過對方
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不愉快的事,例如碰到服務很差的店員,遇到魯莽的公車司機,或遇到愛理不理的服務生等,你會如何反應?是發頓脾氣宣洩心中不滿,或是忍氣吞聲自認倒楣?但這些都不是理想方式,Luskin教授建議不如一起來做「寬恕」。
什麼是「寬恕」?按字面定義,是在任何情況下都放棄復仇或暴力的想法。但Luskin教授的解釋則是──
「寬恕」是一種「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豁達心胸,以及遇到問題能跳脫窠臼,釋放苦悶的生活技能。
Luskin教授會研究「寬恕」,起因於多年前一位好朋友背叛了他,讓他長期陷入怨恨的想法而無法脫困。但他終於意識到,與其整天不高興,不如找出讓自己脫離苦海的方法。於是他選擇「寬恕」,藉著「寬恕」然後「放下」,否則只是一直陷在問題裡面,但無法真正解決問題。
但一般人遇到冒犯時通常不會選擇「寬恕」,因為他們認為如果原諒他人,就等於漠視或認同了他人的不良行為,讓他們逃過追究。但其實這是對「寬恕」的最大誤解,因為「寬恕」目的是要放過自己,卻不一定等於是要放過對方。
Luskin教授舉例,有位女士的前夫欠了她子女贍養費,她除了可以選擇原諒對方外,仍然可以在法官面前,心平氣和地控告前夫應該給錢,而這兩者並不衝突。
「寬恕」並不代表你需要原諒某人所做的事情,但你不必恨他。「寬恕」意味著,即使你認為他們做錯了,但你也不必做出敵意反應。
二、「寬恕」不是「和解」,不代表就要對別人好
我們大多數人對怨恨的事情會記得特別清楚,一方面是因為生理上我們有消極性偏見,思想會傾向於多關注負面而不是正面的事情。而且當常談論發生在身上的痛苦經歷時,會讓事件在腦海中更加真實。這樣的結果便形成了文化,每個人都習慣以受害者自居,因此便鮮少有人會教我們如何原諒。
但堅持「怨念」對我們的健康非常不好,因為當身心受到衝擊時,悲痛的經歷會極度擾亂我們的穩定平衡,破壞我們的判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