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台灣的偵探劇場(上):「福爾摩斯」與「亞森羅蘋」的誕生 | 李政亮 | 鳴人堂
親愛的網友:
為確保您享有最佳的瀏覽體驗,建議您提升您的 IE 瀏覽器至最新版本,感謝您的配合。

百年前台灣的偵探劇場(上):「福爾摩斯」與「亞森羅蘋」的誕生

美國作家愛倫坡1841年所寫的《莫爾格街謀殺案》被視為偵探小說的鼻祖。圖為1948年版的改編同名電影。 圖/維基共享
美國作家愛倫坡1841年所寫的《莫爾格街謀殺案》被視為偵探小說的鼻祖。圖為1948年版的改編同名電影。 圖/維基共享

近日,法國怪盜影集《亞森羅蘋》(Lupin)正夯,關於亞森羅蘋(Arsène Lupin)與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兩大經典的比較再次成為話題。

19世紀中後期問世的福爾摩斯探案系列,不僅讓更多作家創造新的偵探角色與故事,偵探小說也快速地跨越語言與國界。福爾摩斯與亞森羅蘋神探與怪盜的對峙,也從歐洲飄洋過海來到東亞,中文與日文都有譯者加入偵探小說熱潮的行列,將之翻譯。

從小說文本與社會的角度來看,福爾摩斯的科學辦案與不斷變身的亞森羅蘋,究竟是在什麼樣的社會脈絡下產生的?從歐洲到東亞,翻譯者們又帶著什麼樣的動機與企圖翻譯西方偵探小說?台灣讀者與福爾摩斯、亞森羅蘋的接觸,大多是從東方出版社1960年代中期接續出版的版本開始。但事實上,百年前台灣的報刊已出現福爾摩斯與亞森羅蘋的相關訊息。

除此之外,在早期電影當中,將本地暢銷小說搬上大銀幕者不乏其例,在偵探小說的熱潮裡,這樣的情形也不少。那麼,日治時期台灣的電影館當中,究竟放映了那些偵探電影?在這樣的脈絡下,對台灣本地的作家與電影又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莫爾格街謀殺案》1932年版的改編電影海報與宣傳品。 圖/維基共享
《莫爾格街謀殺案》1932年版的改編電影海報與宣傳品。 圖/維基共享

偵探小說的起點

迄今整整180年前,美國作家愛倫坡(Edgar Allan Poe)1841年所寫的《莫爾格街謀殺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被視為偵探小說的鼻祖。故事從巴黎一對富有的母女被殺害開始,現場奇怪之處在於金錢等貴重物品分文未少,附近雖有人聽到案發房間內有人說話的聲音,但卻完全無法辨別。經過法國偵探杜賓抽絲剝繭,確立兇手是猩猩而不是人類。

這部作品之所以是偵探小說的先鋒之作,原因是就小說形式而言,內容確立了偵探小說迷團出現、偵探辦案、層層解謎、真相大白等基本要素。更重要的是,小說裡我們可以讀到巴黎大都會裡疏離的人們,他們只有因是案件的受害者、目擊者等角色發生關聯。可以說,我們可具體而微地看到偵探小說的出現背景——異質性的社會。

更具體的意象,是法國詩人兼文藝評論家波特萊爾(Charles Pierre Baudelaire)在《1846年的沙龍》筆下所描述的巴黎:「上流社會的生活、成千上萬漂浮不定的人——罪犯與妓女在一座城市的地下往來穿梭,蔚為壯觀」,正是現代大城市的異質,偶然構成偵探小說的基礎。

《莫爾格街謀殺案》謀殺案開始,偵探小說伴隨著兩種「現代性」的發展在歐美快速發展。一是19世紀中期印刷資本主義的發達。印刷資本主義萌芽的基礎在於教育普及識字率提高、交通網絡便捷以利報刊運送等因素,這些因素讓報刊得以滲入一般大眾的生活領域當中。

在此過程中,有的報紙以連載小說吸引讀者,也因而出現名利雙收的作家,如大仲馬(Alexandre Dumas)以每行1.5法郎的價格為《世紀報》(Le Siecle)寫10萬行的文字;歐仁・蘇(Joseph Marie Eugène Sue)為《共和》(Le Constitutional)寫《流浪的猶太人》也有10萬法郎的進帳。

這些激勵更多人投入連載小說的寫作,更何況,此刻歐美國家不約而同出現小報。以法國1863年創刊的《小報》(Le Petit Journal)為例,這份報紙盡其所能地刊登各種犯罪或社會八卦新聞吸引讀者。《小報》的內容說明人們的獵奇之心,而其犯罪報導也成為偵探小說的素材。

威廉・賀榭爾發現每個人的指紋不同,於是開始蒐集大量指紋,對個人進行更精密的辨識與控制。 圖/維基共享
威廉・賀榭爾發現每個人的指紋不同,於是開始蒐集大量指紋,對個人進行更精密的辨識與控制。 圖/維基共享

1870年代引領犯罪學研究的柴札爾・倫布羅梭認為,犯罪者是因遺傳因素無法接受文明感化的「未開化人種」。 圖/維基共享
1870年代引領犯罪學研究的柴札爾・倫布羅梭認為,犯罪者是因遺傳因素無法接受文明感化的「未開化人種」。 圖/維基共享

第二個現代性因素是歐美國家的國家機器不約而同採取「科學」的管理方式。英國的維多利亞時代歷經工業革命,國勢走向頂峰的「日不落帝國」,此刻也已擁有為數眾多的殖民地,包括1858年成為英國殖民地的印度。

印度起初是由東印度公司統治,對於印度人的反抗,東印度公司頗感吃力,原因之一在於他們無法清楚分辨誰是反抗者。為此,任職於東印度公司助理的威廉・賀榭爾(William Herschel)發現每個人的指紋不同,於是開始蒐集大量指紋,對個人進行更精密的辨識與控制。隨著指紋辨識法的發展,不但英屬殖民地加以採用,英國國內也採用這套紀錄個人身體的系統。

當英國以指紋建立個人辨識系統之際,美國與法國也不惶多讓,他們以照相建立大量的個人資料。1840年攝影誕生之後,人類學家、考古學家、地理學家們無不利用攝影的功能將研究對象拍照、存檔、建立研究檔案。此外,在國外旅行的文人也特別喜愛在他鄉留下帶著「異國情調」味道的照片作為紀念。

不過,攝影很快地成為國家機器統治的手段。美國與法國政府分別在1860年與1871年,透過照相建立大量的個人資料檔案藉以進行管理。英國的指紋辨識是要找出叛亂者,美國與法國的個人照片檔案則是要找出犯罪者。而光是建立照片檔案是不夠的,當時的犯罪學學者還試圖歸納容易犯罪者的外觀特徵。

這種理論背後,深受達爾文進化論的影響。1870年代引領犯罪學研究的柴札爾・倫布羅梭(Cesare Lombroso)就認為,犯罪者是因遺傳因素、無法接受文明感化的「未開化人種」,他並依腦容量、體型、頭蓋骨的形狀等特徵,羅列不同犯罪者的身體特徵。

尾隨這樣的研究取向,1880年代,於巴黎警察局任職的阿爾楓斯・貝赫提隆(Alphonse Bertillon)開發出一套廣為各國所採用、紀錄犯罪者的記錄系統。貝赫提隆所開發的記錄系統有三大特色:第一是身體偵測法,主要記錄更細緻的個人身體基本資料,手指長度、頭部的長度、身高等。第二則是臉部器官如眼、耳、鼻形狀的特徵;第三則是身體其他特徵的紀錄。在這套嚴密的記錄系統,使得法國的司法警政部門成為一個龐大的個人資料庫。

1880年代,於巴黎警察局任職的阿爾楓斯・貝赫提隆開發出一套廣為各國所採用、紀錄犯罪者的記錄系統。 圖/維基共享
1880年代,於巴黎警察局任職的阿爾楓斯・貝赫提隆開發出一套廣為各國所採用、紀錄犯罪者的記錄系統。 圖/維基共享

阿爾楓斯・貝赫提隆開發紀錄犯罪者的系統,使得法國的司法警政部門成為一個龐大的個人資料庫。 圖/維基共享
阿爾楓斯・貝赫提隆開發紀錄犯罪者的系統,使得法國的司法警政部門成為一個龐大的個人資料庫。 圖/維基共享

福爾摩斯與亞森羅蘋的登場

福爾摩斯與亞森羅蘋兩大經典,即是從現代性社會的不同角度長出:一個站在秩序維護的角度,另一個則是挑戰國家機器。

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於1887年開始發表的福爾摩斯系列小說,可以說是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縮影。我們心目中的福爾摩斯大約是右手拿著菸斗冷靜思考的紳士形象,尤其福爾摩斯在小說當中說過,「偵探是一門精確的科學」,他的破案工具箱當中,從實驗室、百科全書、照片再到指紋等,都是無懈可擊的科學辦案。不過,如果將小說文本與社會脈絡一併解讀,我們將會看到福爾摩斯的另一個臉孔——維多利亞時代大英帝國的秩序維護者。

就社會脈絡說,英國是擁有眾多殖民地的日不落帝國,反過來說,也有不少殖民地的人們或外國人來到英國生活,造就了英國(尤其是倫敦)成為異質性的大都會。小說裡,都是哪些人是罪犯?日本研究英語文學的學者金子幸男做了一個非常有趣的福爾摩斯小說研究,他從法國哲學家傅柯(Michel Foucault)的《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裡的監視管理視角細讀福爾摩斯小說。

在〈福爾摩斯與近代的監視管理社會——傅柯視角的解讀嘗試〉(ホームズと近代の監視﹒管理社会——フーコーの読解の試み)的文章裡,他整理了福爾摩斯小說中非英國人角色為負面的案例,結果多達23篇,其中包括較知名的〈小舞人探案〉、〈血字的研究〉等。某種程度來說,福爾摩斯跟在印度以指紋找出反抗者的賀榭爾相同,都是秩序的維護者。

左:1916年福爾摩斯電影海報;右:1905年初登場的亞森羅蘋。 圖/維基共享
左:1916年福爾摩斯電影海報;右:1905年初登場的亞森羅蘋。 圖/維基共享

20世紀初期,是英美暢銷偵探小說進入法國的年代,也是法國本地偵探小說作家創作達到巔峰的時期。1902年,福爾摩斯系列開始被翻譯為法文;1886年開始連載於美國報刊的尼克・卡特(Nick Carter)系列,也於1907年進入法國。在外國暢銷偵探小說的刺激下,法國本地的偵探小說創作也在此時蓬勃發展。

1905年盧布朗(Maurice-Marie-Émile Leblanc)開始發表的亞森羅蘋系列就是代表之一,我們對亞森羅蘋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劫富濟貧以及不斷地變身。值得注意的是,這段期間法國如亞森羅蘋的怪盜角色不在少數。1909年到1911年連載的吉格瑪(Zigomar),他是變身的犯案惡漢;1911年到1912年連載的暢銷偵探小說芳湯瑪(Fantômas)系列,同樣也以是戴著面具的怪盜。

可以說,與福爾摩斯的維護秩序相反,在法國警察局積極蒐集個人資料建立檔案的情況下,小說家不約而同以蒙面或是不斷變身的怪盜加以對抗。值得注意的是,法國自1895年盧米埃兄弟首次的電影公開放映之後,電影快速發展,早期電影的拍攝,最便捷的方式就是把人氣小說翻拍。因此,亞森羅蘋、吉格瑪乃至芳湯瑪的系列小說發表前後,大多很快就搬上大銀幕。

▍中篇:

百年前台灣的偵探劇場(中):日本與中國早期偵探小說的發展

左:1909年到1911年連載的吉格瑪;右:1911年到1912年連載的芳湯瑪。 圖/維基共享
左:1909年到1911年連載的吉格瑪;右:1911年到1912年連載的芳湯瑪。 圖/維基共享

留言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