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種假」上路總整理,給假不支薪、接種當天至次日憑紀錄卡即可申請|職場新訊

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的疫情,日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正式宣佈,實施不支薪的「疫苗接種假」,勞工或公務人員接種疫苗當天到隔天的24時均可申請,請假者須出具疫苗接種記錄卡,不只是勞工,公司企業與人資工作者也需要特別留意這項新政策。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疫苗接種假」不支薪、接種日至隔日24時內可申請

由於COVID-19(新冠肺炎)的全球疫情已歷一年卻未稍歇,日前亦有國人因接種疫苗後出現身體不適的狀況,勞團與民意代表都曾呼籲政府正視「疫苗假」的問題,避免勞工因施打疫苗後而影響工作表現,產生「另類職災」。

勞動部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商討後,針對COVID-19(新冠肺炎)的疫苗接種對象逐步擴大,接種後又有一定比例會出現發燒等不適症狀,因此於今日(2021/5/5)正式由指揮官陳時中宣佈,實施不支薪的「疫苗接種假」,勞工或公務人員接種疫苗當天到隔天的24時均可申請。


「疫苗接種假」怎麼放?什麼人都可以申請嗎?雇主可以拒絕跟進嗎?

針對「疫苗接種假」的種種疑問,指揮中心也一併作出說明。

適用對象並不限於公務人員,而是公私部門所有勞工一體適用,雇主機關均不得拒絕勞工申請「疫苗接種假」,亦不可視勞工為曠職、或用事假等其他假別處理,同時也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解僱等不利於勞工的相關處分。

以下是簡單的重點整理:

  • 疫苗接種假
    • 適用對象:勞工或公務人員(公私部門一體適用),
    • 給假區間: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
    • 給假判斷:前往接種、接種後有不良反應情形,均可申請。
    • 給假證明:接種完畢後,需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無須附上其餘就診或額外證明。
    • 勞工權益保障:雇主、機關均不得拒絕,且不得視勞工曠職或用事假等其他假別處理,同時也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等不利於勞工的相關處分。


老闆說人手吃緊,不能讓我放「疫苗接種假」該怎麼辦?

指揮中心特別在記者會中提及,為保障勞工或公務人員接種疫苗者權益,已邀集勞動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及法務部等機關研商並形成共識,將保障勞工及公務人員的相關權益,並訂定保障措施。

除前述提及的「雇主、機關均不得拒絕,且不得視勞工曠職或用事假等其他假別處理,同時也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等不利於勞工的相關處分」之外,如勞工遇到企業雇主刁難,亦可提起申訴。

  • 申訴管道
    • 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 公務人員請洽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02)2397-9298分機507、510、512、538、556或銓敘部法規司(02)8236-6666分機6475、6477、6478


防疫期間,需要大家多一些體諒和互相關懷,良好的職場環境也需要勞資雙方有一定的共識,希望大家在這段期間都能平安健康,一起為防疫努力!

疫苗接種假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疫苗接種假」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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