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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函釋】受疫情影響109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觀光旅遊額度得列屬自行運用額度
類型: 【教育法體系】【各級學校】【差勤請假】
內 文

 

文號 教育部110年6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71449號函  (文本)
主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有關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尚未完成核銷之109學年度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觀光旅遊額度,得列屬自行運用額度
說明摘要
一、茲因疫情指揮中心於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後,多次籲請民眾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致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未便於109學年度結束前請領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之觀光旅遊額度。
二、為配合防疫政策及兼顧是類人員請領休假補助費之權益,爰放寬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請領休假補助費規定如主旨,並請各主管機關及學校加強宣導。
三、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7條規定準用公立學校兼行政職務教師請領休假補助費者,亦依前開規定辦理。


全教總110年6月3日函文(文本)主張:

為期顧及兼任?政職務教師休假權?及人身安全,本會建請貴部同意 109 學??迄今尚未完成國民?遊卡刷卡消費者,因受疫情重大影響,得比照?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病,於當?確實無法?加觀光?遊,經服務機關認定者,當?補助總額均屬自?運用額?。」寬予調整得?受自?運用額?及觀光?遊額?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