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主辦單位需進行法定告知義務。 進入線上報名程序前,請先閱讀以下同意書。
1.蒐集單位名稱:內政部統計處。
2.本處蒐集您個人資料在於進行112年「社會經濟資料服務平台」 實機操作教育訓練之
各項準備與聯繫事宜使用,並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善盡隱私權保護責任
與義務,承諾以合理之技術及程序盡力保護報名人員之個人資料及隱私。
3.您所提供之姓名、服務機關、e-mail、職稱、聯絡電話及身分證號碼等個人資料,本
單位將妥善保管與維護,並僅限於本次調查作業之個人身分識別登錄目的之用。
4.非經當事人授權同意,本中心不會任意查看、增修、複製、傳送留存之個人資料,
或販售、洩漏、提供予任意第三者。但若報名人員涉及可能違法行為,或本網站配合
檢警司法機關調查依法須提供者,不在此限。
5.本處提醒您留意並遵守個人資料、隱私權保密責任,惟若自行揭露、主動公開或提供
個人相關資料予他人知悉,致遭盜用、外洩而造成個人損失,且經確認屬實者,則應
自行承擔所受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
6.當您報名完成後,若欲刪除本次活動留存之相關個人資料,可連絡本處宣告主張
您的權利,惟亦等同自行放棄報名及認證資料登錄之權益。
7.本處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如有欄位標示為選擇性填寫,當您選擇不提供該個人
資料時將不造成任何之權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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