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 27】氣候賠償勢成重點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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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6 日巴基斯坦瑙謝拉縣,一名男子試圖拉牛逾過依然被水淹浸的街道。 圖片來源:路透社

第 27 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 27)將於 11 月 6 至 18 日在埃及度假勝地沙姆沙伊赫(Sharm El Sheikh)舉行,今年全球多國面對極端天氣,而在地緣政治的陰霾下,俄烏戰爭爆發引至糧食價格飆漲,全球糧食危機惡化,而歐洲或要迎來能源短缺的嚴峻冬季。各國領袖聚首非洲大陸,能否攜手行動,以應對氣候變化及其他的挑戰?

自 1995 年起,「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締約國每年都會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討論氣候變化的進展和應對方案,盼協力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歷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中,談判成果以 1997 年簽訂的「京都議定書」以及 2015 年簽署的「巴黎協定」最廣為人知。前者在 2020 年失效,而後者旨在大幅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限制在高於工業革命前攝氏 2 度以內,並尋求將氣溫升幅進一步限制在 1.5 度之內。

去年的 COP 26 達成多項多邊協議,包括承諾削減甲烷排放、停止森林砍伐、停止為海外化石燃料項目提供融資等。這一年世界出現巨大變化,一方面俄烏戰爭持續,全球同時面對石油、天然氣和能源供應的三重危機;另一方面,地緣政治風險加劇,給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帶來更大挑戰。

此次大會的重點議題,固然希望各國重新審視並加強減排目標。如何提升氣候適應力及韌性、有關氣候融資的談判,即所謂的「損失和損害」(loss and damage),氣候變化對經濟和非經濟領域所產生的危害,也是峰會的重點。「金融時報」指出,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所謂「損失和損害」資助,是多年來一直存在的爭議。發展中國家承受極端天氣惡果,直指富裕國家產生大量碳排放加劇氣候危機,必須為工業活動造成的氣候問題承擔責任,向貧窮國家提供補償,但如何執行一直未達共識。

丹麥是首個承諾提供「損失與損害」氣候基金的國家,共計 1 億丹麥克朗(約 1.03億港元),援助因氣候變化而遭受「損失與損害」的發展中國家。丹麥發展合作和北歐合作部長 Flemming Moller Mortensen 表示:「世界上最貧窮的人反而因氣候變化而遭受最壞的影響,這非常不公平。」

除丹麥外,目前只有蘇格蘭和比利時華隆大區(wallonne)作出類似承諾,去年蘇格蘭在 COP 26 承諾為遭受水災和山火的發展中國家,提供 100 萬英鎊資金(約 878 萬港元)。歐盟對於是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財政援助,態度謹慎。

今年世界不同地區出現多宗極端天氣案例,為將「損失和損害」納入 COP 27 優先事項帶來壓力。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onio Guterres)出訪飽受洪災之苦的巴基斯坦後,敦促各國政府「以應有的嚴肅態度」在 COP 27 處理相關問題。COP 27 的埃及特別代表 Wael Aboulmagd 早前接受訪問稱,埃及主辦方正在努力將「損失和損害」列入 COP 27 正式議程,以確保各國優先考慮如何補償因氣候災難而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