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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點

競賽說明

女性創業菁英獎

112年辦理目的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為表揚臺灣具傑出領導能力、積極轉型家族事業及提供創新產品、服務之女性企業,特辦理「第十二屆女性創業菁英獎」選拔活動,透過拔擢臺灣女性創業菁英典範,表彰其創業歷程、創新經營模式及社會影響力,展現女性創業精神,啟發更多國內女性投入創業活動,創造另一股經濟成長動能。

參選對象及資格

一、參選對象商品、服務或營運模式具創新性,並具社會影響力之女性菁英企業。
二、參選資格
  • ●參選企業須為依公司法設立之本國公司,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 ●參選企業之參選代表人須為女性,且為企業之負責人、(共同)創辦人或董事。若非以上職稱,則須由負責人及公司簽署聲明書。
  • ●參選企業財務健全,依參選組別認定:
  • A.卓越經營組、傳承轉型組:近3年(109-111年)至少2年有稅前獲利,且截至111年底無累積虧損。
  • B.科技應用組:近2年(110-111年),至少1年有稅前獲利。
  • ●每一參選企業至多提1位女性參選代表人,且僅能申請單一組別。曾獲選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女性創業菁英獎者,不得申請。

參選組別

遴選條件不分產業別,由企業依參選資格規定,自行擇一組別參加。

一、卓越經營組
曾獲得國家品質獎、國家磐石獎、小巨人獎、新創事業獎、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等國內外獎項肯定,或於該產業營運表現卓越之企業。

二、傳承轉型組
主要參選者為企業接班者(不限於家族傳承),實際參與經營並進 行轉型創新。

三、科技應用組
產品或服務具數位科技及創新技術含量為主,如 AI人工智慧、大數據、IoT 物聯網、智慧城市、智慧生技及醫療等。

選拔名次與獎勵方式

依卓越經營組、傳承轉型組、科技應用組,分組進行評選,經評審委員決議,選出10-15位得獎者。另各組分別評選出1名綠色企業特別獎,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企業情形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
提供獎勵如下 :


    1.公開表揚並頒發獎座及獎狀一只。
    2.安排業師針對個案持續深度輔導,協助媒合資金、加強國際連結及參與國際競賽。
    3.參與國際活動補助。
※以上獎勵均為暫訂辦法,主、承辦單位得依實際情況調整及變更。
※國際活動補助僅限於參與國際活動,自得獎年度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由承辦單位自籌經費依實際活動所需費用進行補助。優勝得獎者,各案補助總金額為新臺幣3萬元以內。

申請資訊

報名網址(113年即將公開)
● 報名時間:113年即將公開
●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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