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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四季藝術兒童教育機構 優秀校友獎學金辦法

1. 設置宗旨

為鼓勵校友持續實踐四季藝術教育精神:整合知識,不怕面對失敗,勇於解決問題,德智體群

美全面發展,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成為改變世界的行動者,特訂定「四季藝術優秀校友獎學金」

辦法,以資鼓勵。

2. 申請資格

(一)四季藝術兒童教育機構幼兒園或國小ESL創客學校畢業生

(二)申請時就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國小以上學校,並擁有正式學籍

(三)國內學校:110學年操行分數甲等或85分以上;

國外學校:2021年操行分數B以上;且無受警告以上處罰者

3. 獎勵項目及名額

(一)獎項:

(1)學行優良獎:

*國內學校:110學年學業成績(含上、下學期),國小組平均90分(含)以上,國中以上

組別平均85分(含)以上。

*國外學校:2021年學業成績,國小組平均A(含) 以上,國中以上組別B(含)以上且不

可有任一科不及格。

(2)多元表現優良獎:語文、科學、運動、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3年內校內第一名

或各縣市政府、或國內全國性、或政府核定之國際性個人比賽取得前三名者或特優

者;亦或其他足以表揚之各項表現、助人事蹟等。

(二)獎學金:

獎學金組別 學行優良獎 表現優良獎 獎學金金額(單位:新台幣)

國小組 10名 10名 1000元獎學金

國中組 10名 10名 3000元獎學金

高中組 5名 5名 5000元獎學金

大專/大學/研究所組 5名 5名 5000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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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3月31日

(二)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oc7BrzfV4PhzCaU7A 請備齊檢附資料提出申請

(三)申請人請擇一獎項申請,重覆申請獎項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5. 檢附資料

(一)學行優良獎:

依獎勵項目內容檢附成績證明、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四季藝術畢業證書

(二)多元表現優良獎:

依獎勵項目內容檢附成績證明、各類獲獎證明、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四季藝術畢業證書

6. 審查作業:

(一)獎學金審查由四季藝術審查委員進行審核,擇優錄取。

(二)112年4月17日獲獎者名單公布於四季藝術官網、四季藝術社群平台。

7. 頒獎方式:

申請人經審查通過後,將以e-mail或電話通知受獎人,訂於5月13日頒發相關獎項及獎學金,請受

獎人親自來園領取獎學金,無法到場領獎視同放棄。(若活動當日於國外就學中,則可改以線上出

席進行)

8. 本辦法自即日起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