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2023/05/04

一個把逗笑大家當生平志業的喜劇人,如何抵抗強光和輿論,

在歡樂的舞台背後,留給自己一個寧靜的角落?

這些年,黃豪平忙著主持、忙著錄音、忙著講段子和想點子。為什麼把自己弄得這麼忙?因為他比誰都知道,只有足夠堅實強悍的內在系統,才得以撐起那豐富多變、創意不絕的幽默人設。在對觀眾說話、對家人說話、對女友說話、對貓咪說話、對世界說話的同時,他也不忘對自己說話。


喜劇演員就像月球,用正面反射燦爛的笑容,至於沒有人看到的背面,則以回望和內省,撐起面對未來與世界的力量。


為了記錄一路走來腳邊和眼前的風景,黃豪平決定用一本書,跟自己促膝長談。從玩票到出道、從跑龍套到舞台中央、從紅不起來的阿斗到三屆金鐘獎紅毯主持人,每一次的轉折都像是命運的安排,也是思考後的選擇。他不考慮「如果當時那樣做會怎樣」,只考慮「哪些時刻的選擇積累出現在的我」。


你可能看過黃豪平的月球正面,但少了鎂光燈照耀的背面,同樣歡迎你來探訪。在真實的哭與笑,以及哭笑不得之中,欣賞黃豪平想呈現給你的美麗星空。

作者簡介

黃豪平

政大企管所畢業,身兼主持人、喜劇演員、舞台劇演員、Podcaster、節目製作人,以及兩貓的奴才。在搞笑的同時會無法控制地思考,一邊想一邊走的後果是,回過神來經常發現自己已經不小心走到逆風的崖邊。

書摘(點選即可展開文章

幽默才沒有那麼簡單

 

有些人認為,願意將自己的弱項拿出來給人嘲笑,那就是最高級的幽默方式,而開別人玩笑、踩別人痛腳,全都是低劣的下下之策——對此,我每次都抱著不以為然的態度。這並不只因為我身為一個喜劇演員,也不因為我樂於嘲笑他人,而是「自嘲」之所以為「自嘲」,是因為表演者的素材都是從「自己」出發、開「自己」的玩笑,那麼「自嘲」與「嘲他」的差異顯然就在「動機與素材方向」,而在一個以表演技術、題材文本為主要內容的演出中,竟然單單用動機就能判斷這個演出的好壞?

 

拿另外一種演出形式來比喻的話,這就像是某個導演拍攝了一部以關懷弱勢族群為主題的電影,但敘事能力極差、運鏡剪輯不順,卻只因為「這個題材很好」而被大眾認可為一部優秀的電影。我相信對所有影視從業人員來說,這都是難以接受的。

 

表演藝術之中有許多面向,「題材」在整個作品之中占的重要性不應該凌駕於「技術」之上,而技術當然也不會是唯一的評斷標準,既然有這麼多判別層面,那麼,一個笑話、一段喜劇,到底要做到什麼程度才能被視為是「最高級的幽默」呢?

 

我認為是「時機的把握」。

 

你知道你的觀眾想要什麼嗎?

 

有時,在平日週間上台演出單口喜劇,台下總會坐一些穿著襯衫或套裝、經歷一天疲憊工作的上班族。這些觀眾有一個特點,就是他們不容易在沒有酒精的狀況下嗨起來,大多數都呈現「雙手抱胸、兩眼無神」的狀態,如果在這時候,台上的喜劇演員們演出的段子是需要思考的複雜諷刺笑話,那麼這些被社畜生活磨鈍的腦袋,在經歷一天的摧殘後,很可能根本跟不上那些精心設計的笑話邏輯。

 

而當我們舉辦大型演出,在裝潢精美、入場門檻較高的展演場所邀請觀眾來看秀,眾人風塵僕僕、千里迢迢趕到,聽到的卻是「有一個人叫小菜,他被端走了!」這類諧音笑話,往往事後我們在演出回饋裡面就會看到這樣的留言:「這麼大的舞台,卻講這麼小格局的笑話,看得很不爽。」

 

這兩種類型的笑話表演其實沒有好壞之分,但如果能夠對調一下,也許無腦的諧音笑話恰巧適合需要放空、放鬆的疲憊社畜,而精妙的諷刺笑話也恰巧適合對劇場有期待的觀眾——在兩者的演出技術都沒有差異的前提下,其實不同類型的笑話是否會成功的關鍵,取決於使用的時機。

 

我認為真正最高級的幽默,是能夠因時因地,為觀眾設想的幽默。

 

此時此刻的觀眾需要什麼,我就端出什麼菜:觀眾年齡層偏低、社會經驗不多,我就知道要給他們生活類型的笑話;觀眾組成以社會人士居多,就給他們吐槽人生、挖苦職場,甚至是時事諷刺的笑話;表演現場若提供酒精飲料、氣氛輕鬆熱鬧,卻可能不太能專注在文本內容上,那就可以給他們以肢體跟動作表情為主的搞笑,讓他們方便消化、容易理解。

 

我相信每一個題材、每一種表現方式,都能呈現精采的喜劇,但唯有顧及到觀眾,並適時給他們所需要的內容,表演者才能在精采之外,得到「高級」的認可。

 

而「精采」如何定義?即便是「笑話」這種如此仰賴主觀認定的藝術形式,因鋪陳的方式、爆點的設計、每分鐘的笑點數量不同,甚至於肢體表達、發音咬字的精準與否,都可能影響到這個笑話的成功——同一個笑話,讓不同的人來說,有時差了一兩個字,就是沒有辦法表演得一樣好笑。

 

一個成功引起眾人哄堂大笑的笑話,必定有某個部分「說對了」,而這個對,除了時機以外,也代表這個笑話引起了觀眾的共鳴,勾起了他們心中共有的某段回憶,那通常是難堪的、荒謬的糗事與觀點⋯⋯那麼,我們就回到一開始想探討的那個點上:笑話的題材,是否一定要傷害某個族群呢?

 

自嘲與嘲他,都是一種冒犯

 

如果要我回答這個問題,我會說「喜劇必定建立在冒犯之上」,無獨有偶,飾演著名喜劇人物豆豆先生(Mr.Bean)的英國演員羅溫.艾金森(Rowan Atkinson)、美國的金.凱瑞(Jim Carrey)都曾經發表過類似的言論。

 

在喜劇表演者的世界觀裡,「有人笑了,那一定是有人被傷害了!」是唯一的基本共識,因為所有的笑話都建築在某個人經歷的糗事、創傷,哪怕是自嘲也不脫這個準則,畢竟自嘲的表演者就是受傷的那一個人。

 

對表演者來說,是他在嘲笑自己的弱項與痛處,但對台下的觀眾來說,大家所發出的笑聲,也是在嘲笑台上的他者——那麼,這跟「嘲他」真的有很大的差別嗎?如果終究大家都嘲笑了某個人,那對我來說,無論嘲笑的對象是自己或他人,這個嘲笑的本質終究是不變的,那「自嘲」的「罪」,也許跟「嘲他」的「罪」相去不遠。

 

我以一個我在學校演講時經常說的笑話做例子:「很多人認為我是gay,請大家不要再說我是gay了,不然我男朋友會生氣。」

 

這個笑話的意外之處,是在於我拿自己的陰柔氣質做文章,看起來像是提醒大家不要再開我性向的玩笑,最後卻導向「其實我真的是gay」的意外發展(但我真的不是gay啦)。

 

我相信大多數的人都會覺得這個笑話歸類在「自嘲」,但仔細分析下,就會發現自我解嘲在這個笑話的本質只占了一部分,主要的笑點產生在「誤導產生的意外性」;而這個笑話,仍然是帶領大家去嘲笑某個「會被認為是同志的人」……在這個笑話中,就是我。

 

但這不代表我認為自嘲是有罪的,甚至,我認為在喜劇裡面的嘲弄,都不應該被冠上罪狀——除非它的動機出自惡意、且寫出來的笑話不好笑。

 

我純粹是無法同意「自嘲是最高級的幽默」這種論點。自嘲其實是偷懶的幽默,因為它安全,自嘲的喜劇演員在自嘲的保護傘下,比較不會讓自己惹上什麼麻煩,即使如此,在現代這個極端的社會裡,就連弱勢族群自嘲都有可能被同族群的人抨擊。但多數時候,自嘲實在太方便了,創作者可以盡可能去冒犯自己,而台下的觀眾則在台上表演者的「授權」之下,被帶領著去嘲笑表演者——這樣的做法,對我來說僅僅只是把「嘲笑」的罪與責任甩到觀眾身上罷了,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微自私的行徑!

 

我這麼說,並非為了給「嘲他」的段子脫罪。事實上,「嘲弄自身以外的事物」並非那麼簡單,需要高超的技術,才能準確地切入,讓觀眾覺得你吐槽得有理,甚至當事人都覺得「我被嘲笑了,但這個笑話連我都忍不住笑出來,你真厲害!」,這樣一來,你才能達成「讓受傷的人能夠走出悲劇,並跟你一起哈哈大笑」的目標,那才是真正了不起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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