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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以修約方式,提前移轉高雄捷運公司機電資產以改善經營現況」專案報告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室

(高雄訊)高雄市議會今(1)日舉行「市府以修約方式,提前移轉高雄捷運公司機電資產以改善經營現況」專案報告,市府請求議會支持修約案購置固定資產263.77億元、舉債173.2億元並於103年辦理補辦預算,利息費用2.65億元則併於102年決算辦理;議員認為高雄捷運公司並未釋出具體誠意,建議市府研議其他修約內容,並朝最有利市民的方向進行修約。

市長陳菊進行專案報告引言指出,高雄捷運通過司法及檢調等嚴格考驗,並獲國際大獎肯定,面對世界各國城市競爭,重大公共運輸不能停止,市府不僅要面對捷運嚴苛的財務問題,還要維持捷運永續經營,以負責、嚴謹態度減輕市府財務負擔,創造市府、市民及大眾公共運輸三贏局面。

她強調,採取修約是處理捷運營運危機最好的方式,民間和市府共同承擔社會責任,一起改善營運及提供市民安全的公共運輸服務,期盼議會支持,市府已完成高捷修約內容的準備工作,不用籌措現金即可解決權利金、利息等問題,捷運絕對沒有停止服務的問題。

捷運局長陳存永則報告指出,市府以修約方式,提前移轉高雄捷運公司機電資產將可減少支出30至95億元,若加計外部效益則至少減少100億元以上,並且毋須支付現金,尚可取得價值263.77億元的機電資產及抵付權利金、積欠土地租金、違約金等62.79億元,修約後,未來年度可獲得營運回饋金約26億元,並且和平解決合約爭議25.98億元。

陳存永說,在兼顧市民公共利益及減少市府負擔下,修約是可降低社會衝擊,並確保高雄捷運永續經營。透過修約促使高捷公司負起社會責任,包括股東同步增資15億元,共同擔負捷運重置責任;預估4年內每日運量提升至18萬人次,將可轉虧為盈。

連立堅議員建議市府考慮以其他方式解決捷運財務問題,包括修約提早釋放平準基金25億元應急,同時考量採部分收購及資產作價方式,以提供高捷二、三年緩衝時間處理財務,否則,每一名市民將因此增加負債6000多元;他同時質疑捷運固定資產經五年僅折舊36多億元,現仍有263.77億元,捷運資產是否鑑價過高將留給市民公評。

黃柏霖議員詢問市府有否其他更好的修約選擇,他支持捷運在一天都不能停的情況之下進行最好的選擇,包括股東一定要增資;黃議員說,依市府的修約內容,市府要增加170多億元的負債,並且要擔負每年的利息,市府應追究相關的行政責任。市長陳菊表示,目前的修約內容是最不得已的方法並且是負擔最低的選擇,也為捷運不停駛而不得不做的決定,否則,高捷就會宣告破產。

李雅靜議員質疑高捷公司如何才能達到每日運量18萬人次目標,她說,高雄捷運公司不能一直靠市府辦活動拉抬運量,應透過公車民營化和結合其他民營公車建全公車網路,才能配合捷運公司進行大眾運輸的改善,但捷運公司並未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卻要市府完全負擔經費,並不公平。

陳美雅議員抨擊市府的修約內容嚴重影響市民權益,要求市府重新擬訂修約內容,議員吳益政對市府的修約內容打85分,但200分才算及格,他認為,高捷公司所有土地及出租、未出租土地隨同機電交回市府,並增加若干董監事名額,也由於原公司減資趨近零,應按照增資15億元現金和政府170億元機電入股按股權重組公司。

議長許崑源則強調,他支持捷運一天也不能停駛的立場,議會、市府和捷運公司應共同努力將損失降到最少,但修約之後不能又讓捷運財務變成無底洞,否則,議會的背書將成為歷史罪人,並且讓市民受害,議會將成立捷運監督小組進行強力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