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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綜合保險
因參加登山活動遭受登山事故,致其失能或死亡,或其身體須經醫院或診所診療者,此保險給付之保險金可補償損失。內容包含: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緊急救援費用(如搜尋費用、救護費用、遺體移送費用等)
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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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登山綜合保險
一、商品介紹:因參加登山活動遭受登山事故,致其失能或死亡,或其身體須經醫院或診所診療者,此保險給付之保險金可補償損失。內容包含: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緊急救援費用(如搜尋費用、救護費用、遺體移送費用等)。
二、承保對象:以中華民國境內為常駐地的居民於登山活動予以承保,惟登山活動限台灣地區(含離島-澎湖、金門及馬祖地方)。
三、投保方案:
年齡 |
身故或失能保險 |
實支實付醫療保險 |
緊急救援費用保險 |
15足歲~55歲 |
最高200萬 |
固定6萬 |
最高50萬 |
56歲~65歲 |
最高100萬 |
固定6萬 |
最高50萬 |
四、投保規則
1.承保年齡:15足歲 ~ 65歲。
2.承保地區限制:限台灣地區。
3.承保期間限制:最高以15日為限。
4.承保項目限制:身故或失能保險、實支實付醫療保險、緊急救援費用保險皆需投保,不得任意拆項投保。
5.醫療保險限制:實支實付醫療保險保額固定6萬。
五、Q&A
1.何謂登山事故?
A: 係指被保險人因登山活動遭受之意外事故及附表所列之特定事故(例:中暑、失溫、高山症)(詳細項目詳保單條款)。
2.緊急救援費用包含哪些項目?
A:緊急救援費用包含警察及消防機關之搜尋費用、醫護人員之救護費用、遺體運送費用。(相關給付限制詳保單條款)
六、表單下載
1.新光產物登山綜合保險被保險人名冊(滿15足歲)
2.新光產物登山綜合保險費率表
3.新光產物登山綜合保險保單條款
七、服務窗口
傷害暨健康險部 黃先生
電話:(02)2507-5335#461
傳真:(02)2517-4786
Email:ski112286@skinsurance.com.tw
如欲辦理相關業務,本公司各營業處所設有專人為您服務,並有客服專線提供諮詢服務,請洽詢服務專線0800-789-999,或可至本公司客服信箱尋求相關協助,本公司將安排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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