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活動期間:112 年 9 月 11 日上午 10 時至 10 月 11 日下午 4 時,(網站將於 112 年 12 月 31 日關閉網站,如有兌換獎項請於關閉前將資料自行複製使用,逾期不補發)
  2. 參加對象:一般民眾
  3. 活動方式:民眾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登入,填寫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email、通訊地址等基本資料後可參加活動。

樂透獎活動說明

參加方式:參加者需捐贈雲端發票 9 張,即各獲得 1 次玩遊戲參加「樂透獎」抽獎的機會,每一會員每日限抽 2 次,累計最多以 5 次為限。

  1. 會員捐贈雲端發票 9 張(發票金額 10 元以上)
  2. 參加者點選嘉義縣鄉鎮地圖上任一想了解的鄉鎮後,會分別出現 3 道「家鄉 100 問」題目,正確回答 3 個問題,隨即出現所獲得的獎項。
  3. 不同面額的電子禮券獎品,會員可於活動結束至「我的獎項」,查詢獎項序號。網站將於 112 年 12 月 31 日關閉網站,如有兌換獎項請於關閉前將資料自行複製使用,逾期不補發。
  4. 獎項種類:7-11 虛擬商品卡 50 元(465 份)、100 元(495 份)、200 元(30 份)、500 元(10 份),中獎率 100%,共計 1,000 個獎項。
  5. 「樂透獎」獎項發送完畢後,未完成任務且已捐贈發票者,所捐之發票轉為「幸運獎」抽獎次數,發票捐出不可退還。

幸運獎活動說明

參加方式:捐贈 3 張雲端發票,即可參加 1 次「幸運獎」抽獎的機會,捐贈次數不限,捐贈次數越多,中獎機率就越高。

獎項種類:電子好禮即享券 3,000 元(3 份)、2,000 元(6 份)

「幸運獎」中獎名單,將於活動結束後公告於活動官網,並填妥「領獎申請書暨領據」(可至『常見問答』中的『檔案下載』下載)寄回本局,以正本為主,本局再憑以簡訊發送電子禮券給得獎人,若未配合者,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1. 先觀看完宣導影片後並填問卷,於活動結束後抽出 100 元電子好禮即享券 100 名。
  2. 上述中獎名單,將於活動結束後公告於活動官網,電子禮券以簡訊寄送。
雲端發票第一重好禮活動:依指示完成任務,於活動結束後抽出 100 元電子好禮即享券 50 名。

雲端發票第二重好禮活動:活動結束前會員完成「載具歸戶」及「設定領獎帳號」且於抽獎前未刪除領獎帳號者。

活動結束後抽出 100 元電子好禮即享券 50 名。

雲端發票第三重好禮活動:捐贈 2 張 10 元以上雲端發票並活動期間儲存雲端發票超過 20 筆,即可參加抽獎。

動結束後抽出 100 元電子好禮即享券 100 名。

家鄉 100 問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可於 112 年 12 月 31 內隨時查詢其捐贈總張數與得到之獎品清單(如有兌換獎項請於關閉前將資料自行複製使用,逾期不補發)。
  2. 「樂透獎」為電子票券序號,可直接在活動網頁上取得電子 7-11 虛擬商品卡密碼或序號,不另行通知,並請自行下載保管電子序號,活動網頁關閉後將無法受理查詢中獎資料。
  3. 參加「樂透獎」獎項發送完畢前,未完成任務者,所捐之發票轉為「幸運獎」抽獎次數。
  4. 本次活動電子禮券除「樂透獎」外均以簡訊發送,發送手機號碼與會員登入手機條碼的手機號碼相同,不提供修改服務。如有新舊手機號碼問題,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平台辦理歸戶,以免影響權益。
  5. 電子禮券使用規則依禮券公告之規定於期限內使用完畢,逾期未兌換或未使用者不得要求補發。
  6. 同一中獎者,若獎項(電子票券、禮券及獎品)金額合計新台幣 1,000 元(含)以上須先填妥「領獎申請書暨領據」並寄回本局,以正本為主,本局再憑以簡訊發送電子禮券,若未配合者,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7. 本活動限以捐贈 10 元以上雲端發票,系統會自動檢核,參加人員請勿登錄紙本發票,如經登錄,該張紙本發票將予剔除不計入。
  8. 為維護權益,登錄資料務必正確(手機條碼參加者,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資料為準),如因錯誤致無法聯絡或獎品寄送失敗,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目前財政部提供使用新的手機號碼可以重新註冊取得新的手機條碼後,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並點選【歸戶設定】,將原先使用的條碼歸戶整合至新申辦的手機條碼之下,即可轉換手機條碼,又能保留使用舊的手機條碼!
    申辦方式:https://www.cinvoice.tw/faq/article?id=140
  9. 各得獎者,應依相關規定完成領獎手續,如逾發函通知規定期限或經 e-mail、電話通知仍無法與其取得聯繫,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不得再領獎。
  10. 電子票券使用地點或限制依電子票券發行公司之規範為準。
  11. 獎品贈送以電子禮券為準,中獎人不得要求指定顏色、型號、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
  12. 如有未盡事宜,本局有權利隨時補充解釋或修改,並一律公告於本局網站及臉書,不作個別通知,參加者應隨時注意相關訊息,不得以任何事由主張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