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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車駕訓補助

有感於機車駕駛訓練之重要性,本局於101年8月8日起,首度辦理「給18歲市民成年禮」試辦計畫,以補助駕訓費用方式,推廣落實普通重型機車駕駛訓練,以強化防衛性駕駛安全觀念,並增加實際騎乘經驗,為提升臺北市機車初學者騎乘安全,113年持續辦理機車駕訓補助,期透過完整駕駛訓練,使參與訓練課程之民眾具備掌握安全騎乘機車的能力。

(一)報名資格:滿18歲考照年齡,可報考駕照考驗資格者即得申請補助,亦即具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我國國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經許可停留或居留6個月以上之證明(件)之一者。

(二)駕駛訓練收費標準及規定:依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普通重型機車班訓練費(不含代辦費)收費(上限為3,700元,下限為2,800元)。

(三)課程內容及訓練規定依據交通部「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應授課目及教學時數規定,內容如下:

1.學科(6小時)

(1)駕駛道德(2小時,含安全駕駛原理)。

(2)道路交通管理法規(2小時,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等)。

(3)車輛構造及修護常識(2小時)。

2.術科(10小時):場地駕駛訓練(基本駕駛)。

(四)報名方式:符合報名資格者,逕洽駕訓班報名。

(五)受理時間:113年5月1日起至額滿或113年12月6日止。


二、道路安駕訓練

為進一步提升取得駕照者之實際騎乘路感及防禦駕駛觀念,本局配合交通部公路局政策辦理「道路安駕訓練」補助計畫,民眾於取得駕照後,至駕訓班參加「道路安駕訓練」完成者可再獲得額外補助,透過補助費用方式提高民眾參訓意願,並進一步提升取得駕照民眾實際騎乘路感,培養遵守交通規則及正確駕駛習慣。

(一)報名資格:持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者。

(二)課程內容及訓練規定依據交通部公路局機車駕駛訓練制度「試辦機車道路安駕訓練」教學課綱應授課目及教學時數規定,內容如下:

1.課程內容(3小時)

依交通部公路局訓練課綱項目辦理,包含道路安駕訓練行前說明、實際道路安駕訓練及課後指導;實際道路安駕訓練前,駕訓班得視學員駕駛情形,於場內對於緊急狀況之快速駕駛反應如直線加速、緊急煞車、閃避障礙額外進行教學。

2.實際道路安駕訓練(至少2小時)

實施道路安駕訓練過程,應擇定適當路側安全地點或適宜處所停駐,進行課程講解與指導學員正確之要領。

以上應由2名指導教練至多帶領5名學員實施道路安駕訓練,學員人數可視路線距離及路況酌減。

(三)報名方式:符合報名資格者,逕洽駕訓班報名。

(四)受理時間:113年5月1日起至額滿或113年12月6日止。


三、補助方式

方案一:同時參加機車駕訓與道路安駕訓練計畫者,補助每人訓練費新臺幣2,700元,差額部分由學員自行負擔,補助名額400人。

方案二:僅參加機車駕訓計畫者,補助每人訓練費新臺幣1,300元,差額部分由學員自行負擔,補助名額600人。

方案三:僅參加道路安駕訓練計畫者,補助每人訓練費新臺幣1,200元,差額部分由學員自行負擔,補助名額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