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內容
證券開戶贈手續費抵用金約 2,394 元(相當於交易金額 1,000 萬),限開戶成功後 6 個月內使用完畢。
手續費試算說明 | |
累計成交金額( 6 個月內) | 實收手續費(活動期間) |
1,000 萬以內 | 0 元 |
1,500 萬元 | |
2,000 萬元 | |
超過累計千萬交易金額後每 10 萬 | |
請輸入您的交易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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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費試算結果 |
★此試算金額不考慮單筆手續費低於 8 元,實際金額將與單筆手續費最低 8 元略有不同。
諮詢專線:0900-777-888
活動期間
即日起 ~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
活動對象
本次活動期間內,犇亞證券分公司新開證券電子交易客戶。
注意事項
1. 活動對象不包含:
(1) 本公司 98 員工交易帳戶。
(2) 97 基金戶。
(3) 專業投資機構。
(4) 期間內先銷戶再開戶。
(5) 已在犇亞開戶加開分公司帳戶。
2. 手續費抵用金使用期限自開戶成功日起開始計算 6 個月,例如:2024 年 2 月 5 日開戶成功,手續費抵用金使用期間為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8 月 4 日止,採月底折讓方式,於次月 10 日退至本活動參加者銀行交割帳戶。
3. 抵用金使用範圍:僅限台股(含興櫃股票、創新版及零股交易)交易手續費,不包含賣出交易稅。
4. 成交金額超過累計千萬之優惠交易額度部分一律以優惠折數計算;開戶成功滿 6 個月後,亦一律以優惠折數計算。
5. 每一身分證字號限領一次優惠;不得要求將優惠讓與他人,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
6. 本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者參加。
7.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本活動參加者了解及同意本公司為本活動及行銷之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本公司本於誠實信用原則及必要性原則蒐集、處理或利用參加者於本網站登載及後續基於上開特定目的與本公司往來之個人資料。除事先取得參加者同意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處理或利用上開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將限於達成上開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內為之。除法令另有規定或本公司執行職務、業務所必須外,參加者可隨時透過各分公司或洽服務專線:總公司/網路分公司:02-2547-8818、鑫豐分公司:02-2547-7777,向本公司請求上揭資料之查詢、閱覽、複製本、補充、更正、刪除及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若拒絕提供或要求本公司刪除停止處理利用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讓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敬請見諒。
8. 活動參加者之交易若有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防制法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相關規定,本公司有權取消其資格。參加者如因違反與主辦單位間之合約或其他法令,致其帳戶遭停權者,亦同。
9. 經查證後,若發現參加者透過系統漏洞或非法手段(惡意程式等類似行為),參與活動,將取消參加資格,本公司並不另行通知,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而使本活動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情況,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本活動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0. 本公司保有活動解釋、更改或終止之權利。本活動辦法如有修正,將於本活動網站公告辦理,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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