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農藝系博士候選人 RungudruPacekele(巴清雄)

【第十一屆社區教育與農村發展工作坊】─ 案例分享:小農與文化傳承(二)

摘要
      台灣原住民傳統農業以生產小米、甘薯、玉米、芋頭、樹豆、南瓜、高梁、台灣藜等作物,生產主要是以家庭、部落自給自足為目的。多樣的栽培作物當中,隨著季節的不同、栽培區域的不同以及勞動人力投入的機制,都隨著不同族群而有不同的文化祭儀、禁忌與豐富的傳統栽培知識與文化應用。雖然經過殖民時期與近代主流經濟產業,被迫栽培稻米或輔導轉型生產經濟型產業,卻仍然因所在環境地形限制,栽培技術與銷售通路,生產規模無法擴展以達到經濟產業競爭發展。
 
      國民政府為了改變原住民的生活提出的山地農業政策以及土地私有政策,使原住民的栽培方式由遊耕(燒墾)農業轉成定耕農業,由自給自足農業漸趨發展經濟作物。這樣的改變不但沒有徹底提升原住民的生活,反而迫使更多的原住民出外謀生而放棄原本的傳統農業,也間接的讓更多與農業依存的文化無以維繫而漸趨流失。 

      近幾年氣候變遷造成了許多部落嚴重的災情,讓許多部落非得依賴外面物資的救援,而少數仍維持傳統農業栽培的部落,反而在緊急危難時,傳統食物能即時供應部落族人食物的需要,抒解了社會救援人力、物力資源的投入。為了使豐富多樣的農業文化內涵與傳統農業知識能被保存,並持續傳承發揚。原住民的小農栽培方式,從文化資產保存以及部落急難自救的角度來衡量,有它存在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原住民的傳統農業與現代農業
      原住民依地理環境分佈概略分為高山、平地與島嶼三種。傳統農業主要是栽培小米、芋頭(旱芋、水芋)、樹豆、甘薯、南瓜最為普遍,由於所在環境地勢、地力、栽培技術限制與耕種面積限制,大都是以家庭為生產單位,在勞力需求不足時,以親友換工或協助方式進行生產活動,而栽培目的主要是自給自足或分享給部落族人。又因人力與栽培方式限制,通常栽培面積不會太大。每個族群因所在不同的地理環境、海拔,進行農業栽培時都因著不同的季節、不同的作物而有不同的栽培方式,從作物栽培前、生長期間到作物收成,都會進行許多不同的播種文化祭儀、除草祭儀、採收祭儀等,許多的農業栽培禁忌都引含了原住民傳統農業的知識。譬如,排灣族與魯凱族因為社會結構有貴族與平民之分,農業土地的利用與作物收成的納貢都有一定的運行規範與機制。小米採收期間,禁止他人穿越小米田或與非採收者團隊族人交談。
 
      依小農的定義 凡從事於家族勞動自雇的小經營,並且單靠農業生產即能維持家族生活者,擁有0.5公頃左右土地的零細自耕農,以及 以出售為主要目的而生產蔬菜之農家,多為農事智識程度較高、距離消費中心較近之小農農家,價格之變動對其收益具有密切關係者均屬於「小農」範疇來看。原住民傳統農業勞力以家庭或家族為生產單位,並且生產以維持家庭生活為目的,可以肯定的歸類為小農,但是就著生產規模與販售的經營模式來衡量,原住民傳統農業就構不上這樣的定義。
 
      原住民許多部落在日治時期被迫放棄傳統農業栽培改種稻米,緊接著國民政府為了改善原住民生活推動農業經濟的發展政策,對原住民生產方式與栽培的作物多樣性,具有相當的影響與衝擊。因為栽培技術人才的需要與機械投入龐大的資金,甚至銷售市場競爭機制,都不是原住民熟習的方式與財力所能承擔。誘因大量生產土地規模無法達到需要,而紛紛將有限的土地承租給包商而淪為勞力的受顧者,有人甚至棄農從工,投入主流社會從事其他相關的勞力工作。這樣的改變,使原本的傳統農業知識以及與農業相關的文化祭儀,漸漸成為形式上的活動;這些具有文化脈絡的農業,都隨著耆老的凋零而失傳並消失。 

      近幾年的氣候變遷帶來非人力所能預測與掌握的重大災害,造成了許多原住民部落嚴重的災害,隨後政府單位、社會資源紛紛進入部落進行所謂的重建家園,透過推動文化復興與觀光、農業經濟產業的發展以改善或保障族人的生存權益;但是這些資源的投入,仍然有諸多不甚瞭解部落族人的思維與需要,造成事倍工半以致族人無所適從的矛盾現像,也不知道這文化復振是誰的文化,過程中族人都變的被動而茫然。更甚的是農業經濟產業發展,其操作模式已非族人熟悉的傳統農業文化脈絡進而漸漸失去過去對自我農業操作的自信心。

原住民的農業與文化
      原住民的農業以家庭成員為一基本單位,農業操作是父母帶著家中孩子共同參與,孩子們藉著參與,感受原住民與土地、大自然的相互的關係,許多的農業禁忌,隱含諸多原住民對作物於族人重要的價值與敬畏,周遭環境的氣候、生物種類與農作物相互的影響與微妙的關係,都在過程中代代的傳承給下一代。許多的動植物應用與特徵、母語,都因為小農的操作而被保留。
 
      家庭有時因作物栽培豐收而人力不足,為此,必需透過部落的力量來完成。這種家與部落、個人與族人互動的機制,形成許多社會倫理、社會階層、親屬關係與物質流動的多樣文化脈絡。對於具有貴族與平民不同階層的排灣族與魯凱族,土地的利用、承租、納貢、作物收成的分配,都有嚴謹的依循規範與機制。過去原住民部落物質的流通與社會的往來,農作物是一個重要的贈禮、聘禮。譬如,魯凱族男女雙方結親,小米、小米酒、檳榔、甘蔗、水芋、木材、山豬肉等,都是種要的聘禮。
  
      傳統作物除了可當聘禮之外,在食用的應用上也看見各式各樣的烹煮方式,採用的材料也多取自大自然。除了食用之外,作物也應用在族人身上的裝飾,如台灣藜可編制成女人的頭飾,婦人田裡工作時,為了遮陽、消暑,都會佩戴一些植物,也有的是植物頭飾佩戴有嚴謹的規範。除此之外,為了部落整年度的作物栽培能豐收或預測部落可能遇到的災害,原住民在作物採收完之後,常進行所謂的小米記儀式、小米祭占卜,這些儀式都因著不同的族群而有不同的進行方式與禁忌。

結論
      自給自足的傳統農業栽培,雖然無法達到產業經濟利潤;但是,傳統農業操作對生態的友善與諸多相關的文化多樣性。尤其,當災害造成部落生活無以為繼的時候,它是救命的食物來源。原住民的文化資產與農業有密不可分的的相關性,部落一旦落入只以產業發產栽培大量的經濟作物時,最大的損失就是代代相傳生活脈絡中的文化。所以,提倡部落產業發展、生態觀光的同時,小型的農業經營,可以朝著維持部落自給自足、觀光在地消費概念、生活文化脈絡永續,讓多樣化的原住民文化,因著小農經營被保存、永續、流傳並發揚。

參考文獻
1969 林英彥 台灣先住民之農業經營 20(4):221-65台灣銀行季刊
1975 黃應貴 光復後高山族的經濟變遷 40:85-95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集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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