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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名稱: (108年)文化創意產業創業圓夢計畫(註:本項計畫自109年度起已移由文化內容策進院規劃辦理,相關業務請逕洽該院諮詢,服務專線:02-2745-8161) 加入最愛
宗旨: 本部為扶植有意投入文化創意產業之個人或團體,提供創業第一桶金,特訂定本須知。
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本案獎助之文化創意產業範圍限本部所主管之「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
二、符合以下任一類者,具申請人資格,並擇一申請:
(一)個人或團隊申請:
1.申請組成可為個人或團隊。申請人及團隊成員須為年滿二十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未曾擔任公司或商號(行號)之負責人。
2.以團隊組織申請時,其申請人須為團隊成員共同推派之代表人,且為未來公司或商業登記設立之負責人,不得任意變更。
(二)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
1.須為本須知生效日前一年內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登記,且登記之營業所地址須在國內,並從事本點第一款所列之文化創意產業之本國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
2.申請人申請時須為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負責人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受理單位: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
承辦人: 文創發展司
(02)8512-6593張小姐
(02)8512-6569周小姐
諮詢輔導服務專線電話:(02)2766-1660(分機101~104)
備註: 一、申請條件與限制
(一)申請人僅能選擇一類申請資格進行申請,並以申請一案為限。
(二)申請人申請之計畫期程為一年期。
(三)申請人須填寫具開放性之工作據點詳細地址,必要時本部得進行查核。
(四)申請人及其團隊成員、公司或商號(行號)負責人未曾獲本部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獎助。
二、申請內容請詳閱附件「108圓夢申請須知」。
三、本案說明會辦理期程請至「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http://cci.culture.tw/cht/index.php? )查詢。
四、線上申請時,請於30分鐘內儲存或填寫完畢,30分鐘若無作網頁切換,系統會自動登出。
五、確認完,按下「確認送出」才算報名成功,否則系統無法存取。
六、資訊系統操作諮詢:呂小姐02-2658-9298#348 或 #556
七、本計畫全程採線上報名,無需列印、寄送申請單。
受理申請日期: 1.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會員身份別為團體):(本公告生效日前一年內)
   107/12/07 12:00~108/01/08 17:00
2.個人/團隊申請(會員身份別為個人)
   107/12/07 12:00~108/01/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