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08年度「提升民俗調理從業素質計畫」

民俗調理法規教育訓練研習會

【開課及報名資訊】

108.07.12更新

(今年所有法規教育訓練研習會課程資訊已公布完畢)

【最新開課及報名資訊】※今年所有法規教育訓練研習會課程資訊已公布完畢

※108.04.11網站公開

※108.04.15、04.19、05.07、05.10、05.16、06.03、06.11、06.26、07.03、07.10、07.12更新(課程全數公布完畢,僅修改課程狀態)

本年度計畫截至108年6月28日止,共已核定補助49場次各階段法規教育訓練研習會,計畫編列補助各單位協助辦理法規教育訓練研習會之經費已於7月初用罄,無法再補助各協辦單位申請辦理之法規教育訓練研習會,敬請見諒!

一、活動目的

衛生福利部為提升民俗調理人員從業素質,確保民眾消費品質,於民國104年開辦「提升民俗調理人員從業素質計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本(108)年度接受衛福部委託,擬在此計畫基礎下,遴選協辦單位,賡續辦理三階段法規教育及政策宣導活動,完備教育訓練制度,強化民俗調理人員從業知能,落實「保障消費安全、提升服務品質、促進產業升級」之目標。

二、辦理單位

委託單位:衛生福利部

執行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協辦單位:全國性民俗調理相關工(公、協、學)會、各直轄市(縣市)民俗調理相關職業工會、經政府立案且章程中含民俗調理任務之團體、經政府立案之職業訓練中心及各大專院校等單位。

三、課程內容

本課程分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及第三階段,共計三階段,課程內容詳見下表。

各階段課程之參與學員須全程出席且測驗成績須達70分以上,方可獲得結訓證明書

※依據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回覆:

學員於不同階段參訓不同業別開設之法規課程,不會影響證明書資格的認定。

四、活動對象

全國民俗調理產業之從業人員及有志參與民俗調理產業之人員,學員須依照各階段課程順序依序報名。

※第一階段課程:報名人員無資格限制,以民俗調理產業從業人員優先。

※第二階段課程:需取得第一階段課程結訓證明書,才能憑該證明書報名。

※第三階段課程:需取得第二階段課程結訓證明書,才能憑該證明書報名。

五、活動日期與地點

本計畫將於北、中、南、東四區各辦理三階段課程若干場次。

六、活動費用

免報名費。

七、報名方式

有意願報名者,請逕洽各場次受理報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