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恨不得給他兩巴掌,回過頭來卻是職涯裡最該謝的「第一個主管」
一直到離職前,都還認為自己在第一份工作懷才不遇,沒受到主管跟公司的重視。
一開始應徵上的是編輯助理,帶著我的正職編輯在第三個月離職,絕對是中二性質的使命感跟好勝心作祟,幾乎用盡吃奶力氣,試著把他的工作給頂下來,沒日沒夜的加班,腎上腺素照三餐噴,當時只有一個強烈念頭:「升正職。」
能在最短時間內從助理轉正職,期望能夠獨當一面,形式上的少年得志像碗迷湯,我想都沒想就快速三個shot下肚。
當時待在企業刊物部門,名片上掛著執行編輯,工作性質類似專案管理,幫品牌端或百貨代編會員專刊。
所幸身上有些編輯底子,把開頭當成百米最後十公尺般死命衝,逼自己在最短時間就上手,起初幾個小型專案運作得還算不錯,偏偏出紕漏的是某家百貨的季刊,是大客戶。
這是我頭一本從頭到尾都負責的刊物,同時是公司固定年約的死忠客戶,出刊後一送到商場,開始電話響不停,原來書裡有好幾項單品的品牌錯置。
一天之後,一本被訂正過的雜誌,像是老師改完的作業本被放在我桌上。很快地,就被C姓主管(部門總監)約談想瞭解細節,腋下開兩管水龍頭,濕到不能再濕,出這種包通常是凶多吉少。
狀況釐清,發現是印刷廠抓到舊檔案,沒把第三次校對的稿件更換過來。想當然客戶要求重印,經過協議,印刷廠跟公司共同吸收成本,各付一半。
可是心裡很不能理解,甚至覺得委屈,其實錯不在我,整件事的處理方式像是揹了一次黑鍋。表面沒事,疙瘩其實好大一塊,畢竟這類冤枉事是我的一大罩門,名符其實的寶寶有苦不說。
C姓主管是傳統出版社出身,作風向來一絲不苟,嚴謹到用肉眼就能判斷字跟字之間有一釐米的誤差,錯字就不用說了,每當我信誓旦旦地把校對稿放在他桌上,過沒多久,會被再扔回來,撂下幾句狠話:「我不信你有認真看。」「你中文程度是不是不好?」「身為編輯,連錯字都校對不出來,明天可以不用來上班了。」
對於一名不承認玻璃心的新鮮人,不斷地糾正聽在耳裡像是嘲諷,久了,開始有被針對的錯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