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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專業醫生判斷有機會啟動 緊急醫療轉送安排返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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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隨時保真方便
最晚出國前10分鐘還可投保保障快速又彈性

保障概覽

保障項目
說明
意外身故保障
給付保險金額
意外失能保障
保險金額*失能給付比例(5%-100%不等)
保障項目
說明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金額)
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每日最高給付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金額*1.0%)
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每日最高給付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金額*2.0%)
保障項目
說明
海外醫療專機服務
提供被保險人於有效期間內限於服務區域(註) 接受住院治療後,經救助機構專屬醫師及被保險 人主治醫師診斷需以醫療專機運送返臺時之服務 (提供一次為限)。 註:係指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地區)、日本、南韓、越南、新加坡、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緬甸、泰國、寮國、柬埔寨、帛琉及馬爾地夫共14國家。
保障項目
說明
傷害醫療保障
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本附約保險金額

保費試算

請選擇試算方法:

icon_idear方法一:熱門組合試算
icon_idear方法二客製化組合試算

1 旅遊地點

2旅遊期間

保險起日
時間
天數
保險迄日
結束日期:114年4月1日 21:00止
計算試算結果
icon_paper保障內容
408
意外身故保險金 Icon-awesome-question-circle
1,500
意外失能保險金 Icon-awesome-question-circle
75~1,500
icon_paperAdd附加醫療
131
317
165
保費合計
1,021
  • 幣別:新臺幣
  • 保費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依據要/被保險人資料及保障內容進行核保評估,要/被保險人投保保額上限請見規則與條款。
  • 同一被保險人以網路方式辦理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並附加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不包含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者,限投保一張。
  • 被保險人罹患依中華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時,本公司不負給付富邦人壽新安心悠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各項保險金之責任。(例如:富大邦在保險期間不幸在國外罹患猴痘,因該疾病符合中華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屬除外責任範圍,故不予理賠。)
  • 已出國或已出發不得投保。
  • 海外醫療專機運送附加條款需與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同時附加,本保險為實物給付型商品,請勿重覆投保。被保險人已符合海外醫療專機運送服務之條件,若另外接受非本公司安排之海外醫療專機運送服務者,本公司即不再提供海外醫療專機運送服務,改按本附約已繳保險費並加計自本附約生效日起至保險期間屆滿日止按年利率 5% 計算之利息的方式辦理。且本公司不受理將海外醫療專機運送服務內容之全部或部分折換為現金給付之申請。

案例說明Icon-arrow-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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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逍遙遊
30歲的富大邦(男性)到日本旅遊5天,出國前投保500萬富邦人壽悠遊保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並選擇附加50萬富邦人壽e旅行平安保險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躉繳保費合計285元。
保障內容 Icon-awesome-question-circle
意外身故保險金
NT$500萬元
意外失能保險金
NT$25萬元~500萬元
傷害醫療
最高NT$50萬元
若富大邦於日本休假旅遊時,因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失事意外導致失能等級第一級,可申請理賠金500萬元(意外失能保險金)。
若富大邦於日本休假旅遊時,因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失事意外導致失能等級第一級,可申請理賠金500萬元(意外失能保險金)。
 
單筆保費滿1,000元「加碼再抽」三星折疊手機
單筆保費滿1,000元「加碼再抽」三星折疊手機
活動期間2025/01/01~2025/06/30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網路投保富邦人壽「旅平險」,單筆保費滿1,000元(含)以上,「加碼再抽」『三星折疊手機(256GB)』(限量1名)
活動公告將於2025/8/31前公布於富邦人壽網路投保網站。

注意事項

單筆保費滿500元抽全聯3,000元禮券
單筆保費滿500元抽全聯3,000元禮券
活動期間2025/01/01~2025/06/30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網路投保富邦人壽「旅平險」,單筆保費滿500元(含)以上,即有1次抽獎機會,抽『全聯3,000元禮券』(限量1名)
活動公告將於2025/8/31前公布於富邦人壽網路投保網站。

注意事項

網路投保海外旅平險享機場接送/網卡88折優惠
網路投保海外旅平險享機場接送/網卡88折優惠
活動期間2025/01/01~2025/03/31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網路投保富邦人壽海外旅平險,每張保單可獲得「FunNow 機場接送/網卡 88 折」優惠乙組,限量送完為止!(本活動折扣碼將以投保完成通知信E-MAIL給符合活動資格的保戶)
活動公告使用本折扣碼需先成為 FunNow 會員方可使用,且須於2025年4月30日前至FunNow輸入序號完成領取,並於領取後90天內完成使用,逾期失效,每組折扣碼限使用一次,逾期恕無法補贈,亦不得兌換現金,本活動折扣碼不可與FunNow其他優惠專案併用,詳細使用方式請見活動注意事項。富邦人壽與FunNow無任何代理、合夥、經銷或保證人關係,如因本活動發生任如消費爭議或相關使用問題,一概與富邦人壽無關,請逕洽本活動優惠提供廠商FunNow協助處理(FunNow客服信箱:cs@myfunnow.com)。

注意事項

 

投保規定

保險期間
國內旅遊投保期間上限為30天,國外旅遊投保期間上限180天。
 
保額限制
商品名稱商品代號

投保金額

富邦人壽悠遊保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EJC)

投保金額

NT$100萬元~1,500萬元

富邦人壽e旅行平安保險傷害醫療保險附約(ENMR)

投保金額

  • 最低:2萬
  • 最高:1.國內:主約保額*5%
    2.國外:主約保額*10%
富邦人壽新安心悠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EOHM)

投保金額

  • 歐洲申根國:最高上限為主約之20%,但以150萬為限
  • 非歐洲申根國:最高上限為主約之10%
富邦人壽悠遊保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海外醫療專機運送附約(實物給付型)(EOAA)

投保金額

  1. EOAA以附約方式銷售,必須與EOHM險種一併銷售。
  2. 同一被保險人於同一行程限投保一張海外醫療專機運送附約(實物給付型),不得重覆投保,前述一張包含本公司及同業(產/壽險公司)旅行平安保險。
  3. 海外醫療專機運送「服務區域」:係指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地區)、日本、南韓、越南、新加坡、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緬甸、泰國、寮國、柬埔寨、帛琉及馬爾地夫。本保險為實物給付型商品,請勿重複投保。被保險人已符合海外醫療專機運送服務之條件,若另外接受非本公司安排之海外醫療專機運送服務者,本公司即不再提供海外醫療專機運送服務,改按本附約已繳保險費並加計自本附約生效日起至保險期間屆滿日止按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的方式辦理。且本公司不受理將海外醫療專機運送服務內容之全部或部分折換為現金給付之申請。

投保上限(EJC)

富邦人壽悠遊保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EJC)

18足歲以上-65足歲
  • 鈦金會員:1,500萬元
  • 白金會員:1,200萬元
66歲以上-70足歲

700萬元

71歲以上-75足歲

500萬元

76歲以上-80足歲

300萬元

81足歲以上~90足歲

100萬元

註:同一被保險人以網路方式辦理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並附加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不包含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者,限投保一張。

註:被保險人罹患依中華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時,本公司不負給付富邦人壽新安心悠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各項保險金之責任。(例如:富大邦在保險期間不幸在國外罹患猴痘,因該疾病符合中華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屬除外責任範圍,故不予理賠。)

註:已出國或已出發不得投保。

註: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且為本國人

 
會員權益
鈦金會員權益白金會員權益
申辦資格富邦人壽既有客戶(註)於網路上申請加入會員或本人親臨櫃臺申辦。非富邦人壽既有客戶(註)於網路上申請加入會員。
鈦金會員權益

申辦資格
富邦人壽既有客戶(註)於網路上申請加入會員或本人親臨櫃臺申辦。
白金會員權益

申辦資格
非富邦人壽既有客戶(註)於網路上申請加入會員。
註:富邦人壽既有客戶的定義係指「持有富邦人壽有效保單且保單資料中留有行動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之要保人」。
註:富邦人壽既有客戶的定義係指「持有富邦人壽有效保單且保單資料中留有行動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之要保人」。
 
繳費方式
本人信用卡(限富邦人壽網路投保可接受刷卡行)
 
其他說明
  1. 不保事項請參閱各保單條款或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說明。
  2. 凡富邦人壽保戶(包含壽險LIFE、團險GROUP、旅行平安險TA、一年期商品MG)於海外不幸發生意外傷害或突發性疾病,可立刻利用 富邦人壽 +886-2-2345-9292「海外急難救助」專線與客服中心聯絡,我們將立即聯絡海外急難救助公司,並在最快的時間內跟您聯繫, 提供最適切且必要的服務。
    註:詳細內容以「富邦人壽海外急難救助辦法」「富邦人壽海外急難救助服務使用須知隨身卡」為準。
    註: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為富邦人壽無償提供,非保險契約之權利義務,富邦人壽得於必要時修改或終止服務內容。
  3. 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0809-000-550。
  4. 富邦人壽的友善服務措施,請詳金融保險友善服務說明。

商品條款

商品條款

富邦人壽悠遊保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EJC)
給付項目:
  • 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 意外失能保險金
商品文號:
  • 113.07.01富壽商精字第1130002245號函備查
  • 114.01.01富壽商精字第1130005679號函備查
富邦人壽新安心悠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EOHM)
給付項目:
  •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
  • 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
  • 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
商品文號:
  • 113.03.04富壽商精字第1130000034號函備查
  • 114.02.21 依113.11.25 金管保產字第1130433775 號函修正
富邦人壽e旅行平安保險傷害醫療保險附約(ENMR)
給付項目:
  • 傷害醫療保險金
商品文號:
  • 112.05.04富壽商精字第1120001133號函備查
  • 113.07.01富壽商精字第1130002592號函備查
富邦人壽悠遊保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海外醫療專機運送附約(實物給付型)(EOAA)
給付項目:
  • 海外醫療專機運送服務、已繳保險費加計利息
商品文號:
  • 113.11.15富壽商精字第1130003749號函備查
  • 114.01.01富壽商精字第1130006025號函備查

注意事項Icon-arrow-down

  1.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責任、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相關內容均詳列於保單條款及相關銷售文件。
  2.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七條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務案例請至富邦人壽官網詳閱。
  3. 富邦人壽新安心悠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EOHM)所稱之『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突發疾病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但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一條所稱之日間住院及精神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所稱之日間留院。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於需要時會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審核被保險人住院之必要性。
  4. 富邦人壽資訊公開說明文件放置網址https://www.fubon.com/life/,歡迎上網查詢。
  5. 本網頁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本公司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
  6. 富邦人壽保留有本商品最終核保之權利。
  7. 本商品經富邦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富邦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8. 稅法相關規定或解釋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險之稅賦優惠。
  9.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專戶」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10.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富邦人壽悠遊保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EJC)之預定附加費用率為18%(含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提存率1%),富邦人壽新安心悠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EOHM)之預定附加費用率為31.3%,富邦人壽e旅行平安保險傷害醫療保險附約(ENMR)之預定附加費用率為最低32.5%,最高39.6%,富邦人壽悠遊保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海外醫療專機運送附約(實物給付型)(EOAA)之預定附加費用率為最低28.54%,最高32.29%;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服務據點 (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0809-000-550)或網站https://www.fubon.com/life/,以保障您的權益。
  11.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77號8樓/電話:(02)8771-6699。
  12. 投保後解約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13.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14. 被保險人罹患依中華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時,本公司不負給付富邦人壽新安心悠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EOHM)各項保險金之責任。(例如:富大邦在保險期間不幸在國外罹患猴痘,因該疾病符合中華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屬除外責任範圍,故不予理賠。)
  15. 富邦人壽悠遊保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海外醫療專機運送附約條款保障之專機服務係為與聯合國際救援(UIA)合作提供。查看詳情
  1.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責任、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相關內容均詳列於保單條款及相關銷售文件。
  2.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七條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務案例請至富邦人壽官網詳閱。
  3. 富邦人壽新安心悠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EOHM)所稱之『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突發疾病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但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一條所稱之日間住院及精神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所稱之日間留院。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於需要時會參據醫學專業意見審核被保險人住院之必要性。
  4. 富邦人壽資訊公開說明文件放置網址https://www.fubon.com/life/,歡迎上網查詢。
  5. 本網頁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本公司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
  6. 富邦人壽保留有本商品最終核保之權利。
  7. 本商品經富邦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富邦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8. 稅法相關規定或解釋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險之稅賦優惠。
  9.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專戶」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10.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富邦人壽悠遊保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EJC)之預定附加費用率為18%(含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提存率1%),富邦人壽新安心悠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EOHM)之預定附加費用率為31.3%,富邦人壽e旅行平安保險傷害醫療保險附約(ENMR)之預定附加費用率為最低32.5%,最高39.6%,富邦人壽悠遊保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海外醫療專機運送附約(實物給付型)(EOAA)之預定附加費用率為最低28.54%,最高32.29%;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服務據點 (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0809-000-550)或網站https://www.fubon.com/life/,以保障您的權益。
  11.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77號8樓/電話:(02)8771-6699。
  12. 投保後解約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13.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14. 被保險人罹患依中華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時,本公司不負給付富邦人壽新安心悠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EOHM)各項保險金之責任。(例如:富大邦在保險期間不幸在國外罹患猴痘,因該疾病符合中華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屬除外責任範圍,故不予理賠。)
  15. 富邦人壽悠遊保網路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海外醫療專機運送附約條款保障之專機服務係為與聯合國際救援(UIA)合作提供。查看詳情
 

常見問題

不影響,只要您於網路完成投保並扣款成功,保單即有效。
請填寫旅行平安險契約變更申請書與信用卡授權書,並於變更時效內完成申請,表格索取請洽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 0809-000-550。
欲變更或撤銷請於保險契約生效前完成辦理,倘晚於生效時間辦理者,恕不受理其變更。 可變更下列內容: (a)保額之增減。 (b)保險生效時間提前或延後(保險生效時間如欲提前,須於提前之生效時間前辦理完成)。 (c)保單之撤銷。 (d)附約之增減。 (e)受益人之變更。
已出發則不可撤銷保單,若欲變更請於保險契約終止前完成辦理,倘晚於終止時間辦理者,恕不受理其變更。 可變更下列內容:
(a)保險期間之延長:倘申請時間晚於契約終止時間,即無法受理該變更,且不得以新保單投保。
(b)保險期間之縮短:須於欲縮短時間前辦理完成。
可以,延長後之保險期間,不得超過下列之規定:
(a)國內旅遊最高投保天數為 30 天,國外旅遊最高投保天數為 180 天。
(b)若非連續行程,則須於每一行程開始前分別購買。
保戶因出國留學或移民,需提供醫療保險證明或財務證明,可到網路投保線上客服提出申請。
為使旅遊過程中享有完整且符合需求的保障規劃,一般建議民眾至少提前1週完成保障規劃,但如因應臨時性需求,國外旅遊最晚須於出發前10分鐘投保;國內旅遊則是最晚需於出發前1小時投保。
提供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在服務區域(註)內接受住院治療,經專屬醫師及被保險人之主治醫師均診斷認為情況緊急,需藉由配備有醫療及護理設備之醫療專機(非定期航班),並應由專屬醫師或護理人員於運送過程中提供必要之醫療服務陪同返國治療而依法取得中華民國入境許可,且機場可供醫療專機正常起降以執行運送服務者,本公司應安排醫療專機護送被保險人至中華民國境內醫療院所接受治療。本附約有效期間內,海外醫療專機運送服務以提供一次為限。註:係指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地區)、日本、南韓、越南、新加坡、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緬甸、泰國、寮國、柬埔寨、帛琉及馬爾地夫共14國家。
202502-V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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