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鈔優匯

活動時間:11/1~12/31

活動內容:加入永豐銀行LINE官方帳號,並完成個人化實名綁定後(含原先已綁定者),透過LINE官方帳號完成以下任務,贈LINE Points 100點(限10,000名)+越竹航空台北-峴港經濟艙來回機票$2,020優惠價折扣碼(限1,000名)

任務一:設定匯率到價通知
任務二:完成下列任務二擇一
‧於限時專屬換匯日(11/1或12/6),購買指定幣別外幣(單次結購新台幣5,000元以上)
‧完成一筆預約外幣現鈔設定,並至分行提領完成

【永豐大戶限定!完成上述任務,加碼再贈LINE Points 100點!】

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
換匯激安日注意事項
1.限完成LINE個人化實名綁定好友參加,活動結束前須維持有效綁定且未封鎖。
2.限時換匯時間:
(1)2019/11/1 09:00~23:00 (2)2019/12/6 09:00~23:00
3.參加資格:
(1)2019/11/1:凡於7/30 LINE官方帳號上市後至10/31 17:00前完成個人化實名綁定者皆可參加。
(2)2019/12/6:凡於7/30 LINE官方帳號上市後至12/05 17:00前完成個人化實名綁定者皆可參加。
4.換匯激安日將提供LINE實名綁定好友享限時網銀換匯減碼優惠,單筆結購金額須為新台幣5,000元以上。

台幣結購外幣幣別 / 換匯減碼優惠(即期/現鈔)
美金 / 牌告-0.04
日圓 / 牌告-0.0012
人民幣 / 牌告-0.0063
歐元 / 牌告-0.06
港幣 / 牌告-0.009

注意事項:
1.當您完成個人實名制綁定後,表示您同意本行於活動期間做為計數統計及中獎聯絡使用。
2.鈔優匯本活動限加入永豐銀行LINE官方帳號並設定個人化實名綁定服務,且活動結束前須維持有效綁定且未封鎖。
3.每位好友限得一次本活動獎項:LINE Points 100點(限10,000名)+越竹航空台北-峴港經濟艙來回機票$2,020優惠價折扣碼。每一符合贈獎資格之客戶,可獲得二張序號。(限前1,000名)
(1)活動獎項將分三波發送,並由永豐銀行LINE官方帳號發出LINE Points 100點+越竹航空台北-峴港經濟艙來回機票$2,020優惠價折扣碼+大戶加碼贈LINE Points 100點。
(2)大戶加碼贈LINE Points 100點,將於活動獎項發送時進行身分檢核,如於獎項發送時,未持有大戶數位帳戶,則無法領取大戶加碼贈LINE Points 100點。
(3)LINE Points 點數,再請您於收到推播訊息後,於期限內點選網址,完成點數入點,避免影響您的權益。
(4)前述贈品將依好友完成任務時間進行排序,每一自然人限領一次。。
(5)活動獎項發送時間:

第一波
任務完成時間:11/1-11/1
贈品發送時間:11月中旬

第二波
任務完成時間:11/2-12/6
贈品發送時間:12月下旬

第三波
任務完成時間:12/7-12/31
贈品發送時間:2020/1月中旬

(6)已適用本行行員換匯優惠者,恕不提供LINE Points回饋。
4.越竹航空台北-峴港經濟艙來回機票$2,020優惠價折扣碼,使用細則:
(1)得獎者可憑「專屬優惠序號」以新台幣2,020元(未稅)購買越竹航空台北-峴港經濟艙來回機票乙張,並需再支付其他各項附加費用為台幣2,500元,合計為台幣4,520元 (含每航程機上餐飲、20公 斤以內托運行李一件及7公斤以內手提行李一件)。
(2)得獎者請持本專屬優惠序號及開票須知,於即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自行洽02-2578-6610酷吉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越竹航空台灣區總代理商)預訂機位,惟僅限該訂位日期算起之30日內出發之班機。
(3)適用航班出發及回程日期組合如下:
‧QH551台北/峴港(三) - QH550峴港/台北(日)
‧QH551台北/峴港(五) - QH550峴港/台北(三)
‧QH551台北/峴港(日) - QH550峴港/台北(五)
(4)旅行期間:即日起至2020/3/31(去回程皆須在此期限內)「去」「回」程禁用日期:2020/1/22 、1/24、1/26(農曆過年期間)。
(5)如遇訂票相關疑問,請洽酷吉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越竹航空台灣區總代理商) 02-2578-6610。
(6)其他未載事項係依相關票務規定辦理。
5.本活動獎項不得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或優惠、轉讓或轉售他人。獎品日後的維護與保養,請得獎者自行與供應商聯繫,衍生費用須由得獎者負擔。
6.依稅法規定,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稅,全年所中獎的獎品價值若超過市價新台幣1,000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行銷活動期間提供贈品,請按下列規定列單申報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1)所得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規定列單申報「其他所得」,並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2)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並於代扣稅款之日起 十日內,繳納稅款及開具其他所得扣繳憑單向稅捐稽徵機關完成申報作業。若中獎人不願接受,本行將取消中獎資格。
7.得獎者需配合本行領獎程序,參加本活動需同意提供相關個人基本資料以作為參加本活動及領獎程序使用,並候備查。
8.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1) 本行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進行領獎作業,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2) 本行因辦理行銷活動領獎業務,而取得您姓名及行動電話號碼。
(3) 本行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4) 本行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5) 本行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6)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行行使下列權利:
‧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本行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行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行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臺端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本行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臺端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臺端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蒐集。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臺端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臺端書面同意,並經註明其爭議,不 在此限。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行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臺端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臺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9.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行將無法為您提供本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10.本行保留權利處理任何未頒發與未於期限內完成領取之獎品。
11.本行保留擴大、修改、取消、終止該活動、更改活動截止日期及更換贈品的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項,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