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說到當我們的個人品牌被「借用」可以如何保護自己?這裡舉近期爭議實例給大家參考:

 

 

問:假設痞客邦有個經營多年的「痞客邦知天下事」部落格,後來有人開設了另一個「痞客邦知天下事!」部落格,請問是否侵權?

答:不一定。

 

因為「痞客邦知天下事」是部落格名稱,所以不受到著作權保護、不算抄襲,但是有受到「商標權」保護,前提是「痞客邦知天下事」有事先註冊商標才能主張。如果「痞客邦知天下事 」並沒有為自己申請商標,那麼在法律上無法對「痞客邦知天下事!」要求任何保護,通常只能私下道德勸說了。

 

這樣大家是不是有比較了解品牌商標跟文字著作之間的差異呢?商標權跟著作權都屬於智慧財產權之下保護不同範圍。根據法規定義,創作需擁有一定長度與價值高度,才受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短語、書名、公司名稱」等由於文字過短,而不在著作權保護之列。

 

那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創作品牌呢?如果你已經有屬於自己的品牌名稱,建議先去將品牌名稱註冊商標,如果有設計Logo也可以將Logo註冊。

 

現在市面上有許多協助個人品牌、創作者、公司行號進行商標申請的顧問公司,如德德網。因為申請商標權是個很複雜且冗長地流程,也會因產業的分類而有不同的細項規定,德德網不僅可以幫助創作者申請商標權,也會給予專業建議,讓你知道在進行商標申請時可以如何完整保護自己。

 

延伸閱讀:

部落客必知的智慧財產權常識(上)

部落客必知的智慧財產權常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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