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關係

心理學家給當代父母的教養指南:別讓你的孩子做出「連你都受不了」的事

清楚的規則和適當的管教可以幫助孩子、家庭和社會。 清楚的規則和適當的管教可以幫助孩子、家庭和社會。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前陣子我在擁擠的機場看到一個3歲男孩,他跟在父母後面慢慢走,每5秒就大聲尖叫,更重要的是,他是故意的。他不是無計可施了才這麼做。我自己身為人父,從音調就可以辨別出來,他是為了引起注意才激怒他的父母和幾百個旁人。或許他需要什麼,但這樣做絕對得不到,他的父母應該要讓他明白這一點。

你或許會反駁說:「他們可能在長途旅行後累壞了,更何況還有時差。」但是,只要花30秒去悉心解決問題,就能結束這場丟臉的鬧劇。父母親若是想得較細,就不會讓自己真正關心的人淪為眾人看不起的對象。

我還看過一對夫妻無法或不願意對2歲大的孩子說不,結果是,一場原本應該很愉快的親友拜訪,變成只能每分每秒都追著孩子跑,因為如果沒有緊迫盯人,這孩子連一秒鐘的自由都會造成危險。

父母不敢教導何謂「不行」,結果是孩子完全不知道什麼是合理限制下的最大幼童自主權,這就是過度混亂滋生過度秩序(反之必然)的典型實例。同樣地,我在宴會上也看過一些父母親根本無法和別人聊天,因為他們4、5歲大的孩子控制了整場聚會,而父母卻只是尷尬地袖手旁觀,沒有能力調停。

若是孩子每天都讓你惱怒,你如何不累積怨恨?

我的臨床個案經常來找我討論日常家庭生活中的問題。最近有位父親跟我提到,他晚上總是得大費周章才能讓兒子就寢,這個儀式通常包含45分鐘的戰鬥。我們計算過,每天45分鐘,一週7天就超過300分鐘,或5小時。每個月有4週都耗費5小時,表示每個月耗費20小時,每年12個月就耗費240小時,以每週標準工時40小時來看,等於耗去一個半月的工時。

我的個案每年要花一個半月的工時無效又悲慘地跟兒子搏鬥,不必說,雙方一定都很痛苦。不管你用心多麼良善,不論你個性多麼溫和包容,你都不可能跟每年要花一個半月工時搏鬥的人維持良好關係,勢必會累積怨恨。就算無怨無悔,那些浪費掉的不愉快時光顯然可以運用在更有成效、更實用,以及較無壓力、較愉快的活動上。

要如何理解這種情況?問題出在孩子還是父母身上?是天性使然還是社會的問題?如果有辦法解決的話,可以怎麼做?

兒童和其他人一樣,不只有善的一面,因此無法不接觸社會就自行發展成完美的個體。兒童如果未加以訓練、管教和適度鼓勵,就更可能嚴重誤入歧途。社會化的重要過程可以防止許多傷害,培養許多良善特質。兒童必須被塑造、受教導,否則就無法茁壯成長。這個事實明顯反映在行為上:孩子極為渴望得到同儕和大人的注意,這些關注能讓孩子成為有力又社會化的社群參與者,極為必要。

兒童若是缺乏深切的關注,受到的傷害相當於或更甚於身心受虐,這種因失職而非犯罪所造成的傷害,影響同樣嚴重且久遠。如果「仁慈」而懈怠的父母無法讓孩子變得機敏、善於觀察、頭腦清醒,而是讓孩子處在毫無自覺和未分化(在心理學上指個體未與外界區分開來)的狀態,孩子就會受到傷害。如果主要照顧者害怕面對衝突或混亂,因而不敢糾正、指導孩子,孩子也會受到傷害。

以尚未學會分享的3歲小孩為例,她在父母面前做出自私的行為,但父母太慈祥了,以至於無法介入。更真實的講法是,父母拒絕關注、拒絕承認發生了什麼事,拒絕教她如何舉止合宜。當她不願意和姊姊分享時,父母當然會惱怒,卻又假裝沒關係。實際上並非如此。父母稍後會為了毫不相干的事凶她,她會感到受傷與困惑,但完全學不到東西。更糟糕的是,當她試圖結交朋友時,會因為缺乏社交成熟度而無法如願,同年齡的孩子會因為她無法與人配合而產生反感,跟她爭吵,或離開她去找別人玩耍。其他孩子的父母也會觀察到她很難相處又不禮貌,於是不會邀請她到家中跟自己的孩子一起玩。她變得寂寞,被排擠,因而焦慮、沮喪、怨恨。

拒絕承擔管教職責的父母,以為自己可以從適當管教無可避免的衝突中全身而退。這些父母迴避扮黑臉(短期而言),但完全沒有營救或保護孩子免於害怕和痛苦。事實是,更廣大的社交世界既苛責又冷漠,所施加的衝突和懲罰,遠多於清醒的父母所給予。你可以管教自己的小孩,或是把這個責任交給嚴酷、冷淡、苛責的世界,而決定選擇後者的動機永遠都不該與愛混淆。

管教小孩等於權威壓迫嗎?

你可能會像現代父母有時會做的那樣反駁,說孩子為何要受制於父母專橫的規定?事實上,有一種新興的政治正確思維就認為這樣的觀念屬於一種「成人主義」,即一種類似性別歧視或種族主義的偏見與壓迫。我們分成幾部分來談。

第一,孩子為何要服從?這很簡單。每個孩子都仰賴一或多個不完美的成年人願意給予的照顧,所以必須聽從和服從成年人。既然如此,孩子的行為表現最好會引發真誠的喜愛和善意。我們還可以想像更好的情況,例如在確保孩子獲得成年人的最佳關注時,還有利於他或她當下的生存狀態和日後發展。這不表示要把孩子硬塞到無腦的意識形態中,而是指父母必須獎勵那些能在家庭以外的世界為孩子帶來成功的態度和行為,在必要時則運用威脅和懲罰減少那些會導致痛苦和失敗的行為。

研究文獻清楚指出,如果兒童4歲時尚未被教導合宜的行為,他或她將永遠難以結交朋友。這一點很重要,因為4歲之後社會化的主要來源就是同儕,被排斥的兒童因為與同儕疏離而停止發展,以至於愈來愈落後,而別的孩子則持續進步。因此,沒有朋友的孩子往往會變成孤單、反社會或憂鬱的青少年和成年人,這可不是好事。當我們出軌時,關心和愛護我們的人會用明顯或隱晦的方式將我們推回軌道。我們身邊最好能有這樣的人。

而且事實上,成年人的規定和命令並非都是專橫獨斷的,只有在功能失常的極權國家才如此。在文明、開放的社會,大多數人會遵守一套實用的社會契約,旨在相互提升改進,或至少在緊密的共存中不至於有太多暴力。在這些情況下,即使是只允許最少量契約的規則系統,也絕不是任意獨斷的。社會化不足的兒童會有艱難的生活,因此最好讓兒童都受到最佳的社會化。這有一部分可以用獎勵做到,但並非全部,所以問題不在於是否要使用懲罰和威脅,而在於使用時是否有自覺且考慮周延。

那麼,該如何管教小孩呢?這個問題非常困難,因為每個孩子(和父母)的性情極為不同。所幸,針對社會控制的適當運用,我們已有許多周延的思考,可以協助我們面對這些差異。

給年幼孩子的必要規則

以下是一個簡單易懂的初步概念:規定不應加乘到超過必要的程度。換言之,劣法會逼人不尊重良法。因此,別用太多規則拖垮小孩或管教執行者,否則只會帶來挫折。限制規則的數量,然後想好違反規則時該怎麼做。第二則是運用最低限度的必要強制力來執行這些規則。

關於第一個原則,你可能會問:「具體來說,有哪些規則是必要的?」以下是幾個建議:除非是自衛,否則不可咬人、踢人、打人。不要折磨或霸凌別的小孩。吃東西時要有教養,要懂得感謝,別人才會樂意邀請你到家裡、樂意給你東西吃。要學會分享,別的小孩才會跟你玩。大人跟你講話時要注意聽,他們才不會討厭你,還會願意彎下身來教你一些事情。該睡覺時就乖乖去睡覺,父母才能有自己的生活,才不會討厭你的存在。管好自己的東西,因為你需要學習如何擁有它們,也因為你很幸運能擁有它們。

關於同樣重要的第二個原則,你可能會問:什麼是最低限度的必要強制力?這必須以實驗來建立,從盡可能最少量的干涉開始。有些小孩只要挨瞪就嚇得不敢動,有些則需要口頭制止,還有些必須以輕彈小手來警告。生氣大哭、要求別人關注的兒童,不會受歡迎。在各桌之間亂跑、破壞大家安寧的兒童,不但讓自己丟臉(老派的講法,但是很好用)也讓父母丟臉。這樣的結果一點也不理想,而且以後在公開場合必定會表現得更差,因為兒童正在實驗,試圖確認同樣的舊規定是否適用於新地方。

我的孩子年紀還小時,我們帶孩子上餐館,旁人會微笑以對,因為我的兒子和女兒乖乖坐著,吃東西也很規矩。孩子無法撐很久,但我們不會讓小孩待太久。差不多45分鐘後孩子就會開始坐立不安,我們就知道該走了。周圍的用餐者會告訴我們,能看到這樣幸福的家庭真是美好。我們並非總是這麼幸福,我家的孩子並非總是表現得體。但大家的態度會讓孩子看到自己受人喜歡,因而強化好的表現,而這就是獎賞。

人們會輕易說出一些陳腔濫調,像是「任何事都不能當作體罰的藉口」或「打小孩只會讓小孩學到怎麼打人」。我們應該要注意的是,首先,某些類型的不當行為,特別是與竊盜和攻擊有關的行為,不但是錯的,而且應該受到制裁,這是普遍的共識。第二,這些制裁幾乎都包含許多心理形式和更直接的身體形式的懲罰。第三,有些糟舉動必須立刻有效禁止,以免發生更糟的事。

如果有人不停拿叉子去戳電源插座,或是有人在擁擠的超市停車場邊跑邊玩,該給予什麼適當的懲罰?答案很簡單,只要合理範圍內能最快制止的方法都行,因為再不制止就難以挽回了。不假思索地附和「任何事都不能當作體罰的藉口」這句魔法台詞,也會助長一個幻覺,以為青少年惡魔都是從原本天真無邪的小天使神奇變來的。輕忽孩子的任何不當行為,並不會為孩子帶來任何好處。

至於打小孩只會讓小孩學到怎麼打人這個觀念?不對,完全錯誤。首先,假如我們不是故意盲目或故作天真,那就應該了解強度很重要,脈絡也很重要。每個小孩都知道,無緣無故被惡犬咬,絕對不同於逗自己的小狗玩、拿走牠的骨頭時不小心被輕咬一下。打得有多重、為何會被打,這都是提到「打」這個字時不能忽略的。另外,時間是脈絡的一部分,也至關重要。如果妳兩歲的兒子拿積木砸小嬰兒的頭,妳立刻用手指輕彈他的小手,他就會清楚當中的關聯,至少日後比較不會想要再去打他的小妹妹。

所以,我們到底該怎麼選,在選擇是要有效管教或無效管教時(但絕不可完全放棄管教)?以下是幾個實用的提示:暫時隔離法是極為有效的懲罰方式,特別是那些只要控制好脾氣就很招人疼的孩子。正在發脾氣的孩子應該讓他獨自坐在一旁,等到他平靜下來,就應該讓他回到正常生活。這表示孩子贏了,而不是他的怒氣獲勝。規則是:「等到你可以守規矩,就立刻來加入我們。」不管對孩子、父母或社會而言,這都是非常划算的交易。父母將能夠看出孩子是否真的重新控制脾氣。如果你還在惱怒,或許是他還沒完全悔過,又或許你應該處理自己容易記恨的問題。

如果你的孩子即使獨自坐在凳子上或待在自己的房間裡,還是會跑掉或大笑,那麼,除了暫時隔離之外可能還需要再加上身體約束。你可以小心抓牢孩子的上臂,直到孩子停止扭動、集中注意力。有些情況連這樣做也不夠,部分是因為有的孩子個性堅決、喜愛探險而且相當頑固,或是因為真的很會惹是生非。如果你沒有好好想清楚這些事,就沒有負起為人父母的責任,而是把爛攤子丟給別人,而別人只會處理得更狼狽。

父母共同參與,避免被自己的情緒綁架

總結上述原則,管教原則一:限制規則的數量。原則二:最低限度的必要強制力。原則三:父母應該共同參與。養兒育女既吃力又耗神,所以父母親很容易犯錯。失眠、飢餓、爭吵的餘波、宿醉、工作不如意等等,只要任一個情況發生,便足以令人變得不可理喻。在這樣的情況下,必須有另一個人在現場觀察、介入與討論,這樣吵鬧挑釁的孩子和忍無可忍的暴躁父母才不會惹火對方,導致不可收拾的後果。父母應該共同參與,新手爸爸才可以照看新手媽媽,免得她因為連續30天晚上聽到腸絞痛的寶寶從11點哭到凌晨5點,筋疲力盡之下做出極端的事。

原則四與心理學特別相關:父母應該了解自己可能會變得嚴厲、忿恨、自大、惱怒、生氣、虛偽。父母若因太過慈祥又太有耐心而沒有阻止幼兒在超市當眾鬧脾氣,在10分鐘後孩子興奮跑過來展示最新的成就時,反應將會是冷漠轉過頭去。尷尬、違抗和挑戰權威累積到足夠程度之後,就算最無私的父母,也會心生怨恨,然後開始真正的懲罰,而這只是通往全面家庭大戰的開端。這些戰爭多半在檯面下進行,檯面上則是正常與愛的假象。傷人的家庭處處可見。父母親不制定任何規則,也不限制任何不當行為,隨意發火且喜怒無常。孩子生活在那樣的混亂中,若是生性膽怯,會被擊垮;若是性格頑強,則大力反抗,卻適得其反。

最後是最通用的原則五。父母親有責任扮演真實世界的代理人,可以仁慈又關愛,但依然是代理人。這個義務凌駕於任何確保孩子幸福快樂、增進創造力、提升自尊的責任。父母的主要職責是令孩子符合社會期望,這將使孩子得到機會、自愛和安全感,甚至比培養個人自我認同更重要。無論如何,在追尋聖杯之前,必須先培養高度的社會化教養。

愛孩子的方式,是讓別人也能喜歡他們

釐清自己的立場。評估自己,看自己是否小氣、傲慢,是否心中有怨。然後採取下一步,讓孩子表現良好。你承擔起管教孩子的責任,也為管教時必然會犯的錯誤負責。當你做錯時,可以道歉,並學習如何做得更好。

畢竟,你愛你的孩子,如果孩子的行為令你討厭,想想他們會給別人怎樣的觀感。別人並不像你這麼愛你的孩子,他們會藉由某種作為或不作為來嚴厲懲罰他們。別讓這種事發生。最好讓你家的小怪獸知道什麼行為可取,什麼不可取,這樣才能讓他們在家庭以外的世界成為有修養的公民。在動不動就變得冷漠、無情和充滿敵意的世界中,他將成長茁壯。

清楚的規則造就有安全感的孩子和冷靜理性的父母,明確的管教和懲罰原則平衡了仁慈和公義,促進最大程度的社交發展和心理成熟。清楚的規則和適當的管教可以幫助孩子、家庭和社會,有助於建立、維持和擴展秩序,保護人類免於地獄的混亂與恐怖,不至於一切都不確定,令人焦慮、絕望和沮喪。稱職盡責又勇敢的父母,會給予孩子最偉大的禮物。

別讓孩子做出令你討厭他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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