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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名稱: (109年)文化部青年創作獎勵作業要點 加入最愛
宗旨: 文化部為培育國內文學創作新秀、提升臺灣文學創作能量,特訂定本要點。
獎補助對象說明: 年滿二十歲至四十歲,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受理單位: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承辦人: 陳小姐02-85126472、ikun0617@moc.gov.tw
備註: 一、獎勵條件:
(一)創作文類不限,須為全新文學創作,且使用中文或其他臺灣本土語言。
(二)創作期程以一年為原則,計畫因故辦理展延,展延期限最長為一年,並以一次為限。
(三)鼓勵類型小說創作,如推理、法律、醫學、犯罪、科幻、奇幻、驚悚、歷史、武俠等主題。
二、獎勵內容與金額:
(一)基於避免政府獎補助資源重複原則,同一或類似之計畫已獲得本部及附屬機關(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或中央政府其他機關(構)等獎補助者,本部不再重複給予獎勵金。
(二)每案最高獎勵額度為新臺幣四十二萬元。
三、為全面推動無紙化作業,本要點自本次起,申請者於線上報名後,毋需再將相關書面申請文件郵寄本部,亦不受理紙本申請,提請注意。
受理申請日期: 1.文化部青年創作獎勵作業要點
   108/10/01~108/10/31 23:59
審查說明:1.收件截止後就申請者資格、申請者應備文件資料及應載內容進行書面審核。
2.預計今年12月至109年1月邀請專家、學者及本部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審核申請計畫書及補助金額。
審查起迄日期:108/11/01~109/01/10
結果公佈說明:預計109年1月底前公布獲補助名單。
最新訊息 效益評估表獎補助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