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2019】林鄭呼籲地產商支持土地收回條例 發展公營房屋

撰文:馬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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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施政報告表示,留意到有發展商捐出土地興建過渡性房屋,並表示歡迎有關措施,但這不會改變政府房屋供應措施。

她又呼籲地產商支持土地收回條例,以及支持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發展他們持有的土地作公營房屋或「首置」用途,為解決港人的住屋問題主動作出一點回饋。

具體而言,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會加快規劃,然後運用《收回土地條例》和其他適用條例,收回以下三類私人土地作百分百公營房屋(包括公屋、「綠置居」、居屋)及「首置」和相關設施發展,包括收回可能具發展潛力,但未納入新發展區或其他發展項目,大部分屬私人擁有的新界棕地,估計約450公頃。

林鄭月娥透露,政府目前已知會收回的私人土地約700公頃,預計其中400多公頃會在未來五年收回,遠多於過去五年收回的20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