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全民COVID-19疫苗接種運動「疫苗加一,解封安心」於3/6開跑 呼籲民眾踴躍接種
「臺灣社交距離APP」新增「防疫資訊及不實疫情消息澄清」訊息推播功能
有關國內現有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恢復提供未滿18歲等族群之第一劑基礎劑接種,尚未接種基礎劑民眾可選擇接種
發布修正「衛生福利部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及關懷金發給要點」第2點、第3點及第6點
自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快篩陽性輕症民眾如出現重症警示症狀請立即就醫,確診高風險民眾符合條件仍可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因應防疫鬆綁新制,自3月20日起調整COVID-19遺體處置感染管制建議
3月27日起取消住宿式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兒少安置機構、兒少團體家庭照顧機構定期快篩措施,其餘住宿式照顧機構服務對象維持快篩頻率為每週一次,定期篩檢措施至4月30日止
4月1日起,實施第十二輪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民眾可持健保卡購買
指揮中心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定病例(併發症)解除隔離治療條件
指揮中心將擴大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預防性單株抗體適用對象,並視病毒變異株流行情形與使用效益,評估調整相關建議
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10日起調整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篩檢,其餘陪(探)病管制維持不變
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17日起部分調整住宿式長照機構因應COVID-19訪客及住民管理等防疫措施
指揮中心宣布公共運輸戴口罩規定放寬規劃,如疫情穩定預計自4月17日實施
感謝有您一起走過1,194天 共同迎向疫後新生活
5月1日起取消住宿式長照機構、住宿式精神復健機構、精神護理之家及榮譽國民之家定期快篩措施;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服務對象維持快篩頻率為每週一次,定期篩檢措施至5月31日止
完成階段性任務,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實施至4月30日止,自5月1日起退場
防疫朝向常態化,「疫苗接種假」隨指揮中心解編退場,回歸一般性請假規定
2023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由衛福部主政繼續整備應變工作
溫暖堅韌,感恩有您!總統蔡英文及行政院院長陳建仁率防疫團隊向COVID-19所有捐贈團體暨第一線防疫英雄致謝
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2023年5月5日宣布結束COVID-19作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