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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職業工會獎學金申請
※主旨:為激勵會員子女敦品向學,爭取榮譽培植人才,自九十一年九月一日起按本會會員子女獎學金實施辦法,開始接受申請。

說明:
一、申請時限: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受理,視同放棄。
二、申請流程:1.填寫完整Google表單   2.把以下「需備文件」寄至工會。資料不齊全,不予受理。
◎需備文件:
1.該年度上下學期之正本成績單(需蓋教務處戳章)。
(附註:若成績單顯示為ABCD 或甲乙丙丁,請提供成績分數對照表,否則一律皆以低分計。Ex:甲,以80 分計)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之文件;當年度畢業者請提供畢業證書。
3.戶口名簿影本
4.存摺封面影本(抵保費者免附)

三、獎金金額:1.國中:每名新台幣1200 元。
                           2.高中、高職(含五年專科 前一、二、三年級):每名新台幣1500 元。
                           3.大學、大專(含五年專科 四、五年級及二專、三專):每名新台幣2000 元。
四、申請條件:
1.申請之會員入會須連續滿一年以上,重新入會需重新計算。且每一會員以申請一名子女為限,且該名子女每年僅申請一次為限。
2.會費最少需繳至當年度9 月份。
3.學歷需為台灣國內之學歷、日夜間學校皆可。但研究所以上之學級及其他學分班、在職專班等皆無法申請。
4.子女成績合格條件為:(小數點無條件捨去)
國中:不分公私立,學年總平均達85 分以上,上下學期各科成績均皆不得低於70 分(各科不採平均)。
高中職、大學大專學校:(公立)學年總平均達80 分以上,上下學期各科成績均皆不得低於70 分(各科不採平均)。
(私立)學年總平均達85 分以上,上下學期各科成績均皆不得低於70 分(各科不採平均)。
4.該學年各科成績皆不得有未通過及學分未過之情形,零學分也在此限。

五、領取獎學金之方式:
1.於申請書上貼上存摺影本(匯款需內扣30元手續費)
2.抵繳工會勞健保費

六、資格符合及未符合之通知:
所檢附之資料一律不退還,資格符合者將於撥款後以簡訊通知(於當年度11 月通知),未通過者也將以簡訊告知未通過之原因(於當年度10 月通知)。

***工會最終保有修改獎學金制度之權利, 變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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