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您現在的位置是:
home
首頁 > 訊息專區> 新聞快訊
  • :::

    新聞快訊

    中央內容區塊
    2部會逾8年努力,催生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公告,自109年9月1日生效
    發布日期:109-08-31
    發布單位:秘書室

    海洋委員會(下稱海委會)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規定,在109年8月31日公告「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將自109年9月1日生效。本次公告之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面積為763平方公里,範圍包括苗栗、臺中、彰化、雲林等四直轄市、縣(市)海域。在此區域內經營各種建設或土地利用,應擇其影響野生動物棲息最少之方式及地域為之,不得破壞其原有生態功能。
          海洋保育署(下稱海保署)說明,白海豚為我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所列保育等級I之瀕臨絕種野生動物,近年來族群數量有下降趨勢,為維護白海豚族群及其生存環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曾在103年4月21日辦理預告,但因各方意見不同,未能順利公告。自107年4月28日起海洋野生動物保育之中央主管機關變更為海委會,海保署以農委會的基礎持續與各權益關係人溝通協調,並經109年4月9日海洋野生動物諮詢委員會會議第1屆第2次定期會議決議,再次辦理預告,於109年7月31日完成預告程序,終於在今年109年8月31日順利公告。
          海保署表示,公告訂定「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後,除了規範區域內的各種建設或土地利用,不得破壞其原有生態功能。必要時,主管機關應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占有人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在此範圍內之開發利用行為,應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經層報海委會許可後,才能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為之。
          海保署強調,劃定白海豚重要棲地只是保育白海豚的方法之一,海保署同時研擬並持續推動白海豚保育計畫,就監測研究、棲地維護、人為衝擊管制、保育教育宣導及在地參與等4大工作面向,以及11項具體策略54項優先行動,與各政府相關部門、專家學者、民間團體、漁會及漁民共同努力,以落實保育白海豚及其棲息環境之目標。



    權責機關及聯絡人:海洋保育署吳龍靜副署長
    聯絡電話:0919-613467
    發稿日期: 109年8月31日
     

    相關圖片
    圖一 成年(左)及老年(右)時期的中華白海豚
    圖一 成年(左)及老年(右)時期的中華白海豚
    圖二 中華白海豚浮窺行為
    圖二 中華白海豚浮窺行為
    圖三 在台南目擊的中華白海豚
    圖三 在台南目擊的中華白海豚
    圖四 預告訂定之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範圍圖
    圖四 預告訂定之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範圍圖
    相關附件
    • 附件1-公告  檔案下載:183次
    • 附件2-公告附件(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範圍)  檔案下載:239次
    • 瀏覽人次: 2947人
    • 更新日期: 109-08-31
    設定:
    文字大小設定:
    範例:
    海洋保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