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研擬放寬外籍移工提案 務實解決營造業缺工問題並同時兼顧工地職業安全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內政部研擬放寬外籍移工提案 務實解決營造業缺工問題並同時兼顧工地職業安全
新聞摘要
  • 內政部研擬放寬外籍移工提案 務實解決營造業缺工問題並同時兼顧工地職業安全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國內營造業勞工之來源係來自本勞及外勞市場,而在台移工目前人數為71萬8,058人,屬營造業移工者4,416人(與本國營造業就業人數比率0.48%);又勞動部為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機會,目前政策採限制性及補充性引進移工,自2001年底至2019年12月底止,外籍營造工人數由3萬3,367人減少至4,416人;另依行政院主計總處「2019年人力資源調查統計」顯示營造產業已難以吸引年輕勞動力投入,勞動力不足困境將越發嚴重。
 
提供就業及雇主獎助,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營造業市場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解決國內營造產業缺工問題,政府目前藉由職業訓練資源以自辦、委辦、代辦方式,配合各政府機關及公(協)會所提人力需求協助辦理技術人員培訓,期盼有效補充國內營造業勞動力;另內政部營建署為能瞭解營造產業困境,透過各相關公會溝通協調後,由勞動部訂定相關補助規定,提供失業勞工最高10萬8千元的就業獎勵津貼,鼓勵失業勞工受僱從事營造業工作,且營造業雇主僱用失業勞工滿30日,最高可獎勵12個月。惟營造產業基層勞工,除仰賴政府部門積極提供職業訓練、就業媒合及產業界提升待遇福利等誘因外,尚須適度彈性調整聘僱外籍勞工之限制,由各層面多管齊下方能補充營造產業勞動力不足之嚴重缺口。
 
放寬引進外籍營造工,透過充分溝通,目前尚未有定案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國內民間工程欲聘僱外籍營造工之規定,係依勞動部訂定之「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辦理,民間(建築)工程如都更、危老等住宅之重建非屬上開標準之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者,則不在核可之列。內政部基於營造業及建築主管機關立場,為促進民間(建築)工程推動,及振興營造業並帶動周遭產業經濟發展,在本勞優先原則下,初步規劃基地面積在5千平方公尺以上或樓地板面積在2萬平方公尺以上及工期在1年半以上之條件,並兼顧本國籍勞工就業權益採總量管制有限度就民間投資之重大經建工程(住宅、商業辦公大樓)者得引進外籍營造工,目前已提案提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溝通與討論,目前尚未有定案。
 
兼顧工地職業安全情形下,務實解決營造業缺工問題
 
內政部營建署亦指出,鑒於國內營造產業勞工年齡老化,年輕人無意願投入,人力產生斷層嚴重,影響產業發展;再加以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前瞻基礎建設及台商回流之情況下,營造業缺工問題愈趨嚴重。如何有效解決國內缺工之情形,除鼓勵本國籍勞工投入外,針對不足之人力,在兼顧本國籍勞工之就業權益及加強工地職業安全原則下,訂定相關機制以放寬外籍營造工,藉以解決國內營造業目前缺工之窘境,並非外界所疑慮係為「廉價勞動力」而任由職業災害發生,後續將透過各界充分溝通與討論,解決缺工問題,以促進營造產業的健全發展。